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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成立首个县级法学会

时间:2015-09-28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21日,博州博乐市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标志着博州首个县级法学会完成筹建。州政法委副书记段体华同志和州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博乐市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建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博乐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州政法委副书记段体华同志对博乐市法学会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在新的起点上,充分认识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优秀法学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

  市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建国同志对博乐市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他指出,法学会工作要认清形势,把握方向,不断增强履行新使命的责任感,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坚持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思维方式结合起来,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服务服从于全市的中心工作、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民生保障和法治实践,努力找准法治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要夯实基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学会领导班子建设、会员队伍建设、法学会机关建设,集中精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把法学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繁荣法学研究、建设平安博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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