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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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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

时间:2015-09-25   来源: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18日至19日,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郑州召开。会后宁波市法学会第一时间向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了会议情况,并召开机关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陶琳介绍了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概况,组织机关全体同志学习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所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的总结讲话精神,并对会议发言交流的各地先进经验进行了学习讨论。

  陶琳专职副会长就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县法学会先进经验,推动学会工作新发展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 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增强信心,开创学会工作新局面

  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重要的群团组织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当前法学会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抓住学会发展的这一重要契机,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牢牢把握自身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宁波的生动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二、 突出重点,务实工作,有所作为,推动学会工作新发展

  一是充分利用平安宁波网、《宁波法学》、《宁波法学动态》、会员短信平台等媒介和平台,并通过适时召开联络组长(联络员)会议等方式及时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投身法学会事业,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二是学习各地先进经验,整理摘编会议交流材料,及时下发基层,为更好地改进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实现协同互动,资源共享。三是落实会议精神,着力做好年内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筹办第七届“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论坛、开展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优化法治宣讲报告会方案、继续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课题研究等。要及早谋划好明年工作,将会议精神真正落实到学会的各项具体任务中。四是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进一步发挥县(市)区法学会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五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学会工作管理,推动学会工作新发展。

  三、加强联络,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要密切同广大会员的联系。不断健全会员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联络组作用,继续有计划地联系走访团体和个人会员,认真倾听广大会员心声,了解其诉求,反映其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要提升服务会员水平。既要坚持“顶天”,自觉服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又要坚持“立地”,把服务会员作为学会工作的生命线,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自身特点和规律的会员服务新途径新方式,把会员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深,搭建更多平台,创造更多条件,充分激发会员干劲,推动更多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为谱写宁波法学事业新篇章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三是要加强会员发展工作。切实把会员作为学会存在发展的基础,积极发展壮大会员队伍,特别是要严格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解决好“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的问题,把发展重点向基层实务部门倾斜,不断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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