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4 来源: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11月,温州市法学会在深圳市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发言得到王乐泉会长的肯定,回来后,我们遵照领导的指示,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市法学会为引领,县级法学会为基础,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发展壮大队伍、提升履职能力。特别在加强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上,市法学会统一部署、积极协调,将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法治建设接地气的平台,稳步推进、成效显著。目前,温州市县级法学会组织由2013年的3个发展到现在的11个,实现全覆盖,是浙江省县级法学会组织覆盖率最高、建成数最多的地市。全市法学会会员由1107人发展到2241人,较去年新增2倍。
一、高度重视,聚焦基层谋发展。
基层组织是法学工作框架的基础,也是法治工作触角的延伸。原先,除平阳县法学会工作正常开展外,另外两个已建县法学会一个形同虚设,一个因故被注销,其他8个县(市、区)法学会的组建也存在重重困难。
万事开头难。市法学会不惧艰难,聚焦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努力争取省法学会和市委领导重视,精心谋划、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近两年,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先后两次亲临温州指导学会工作开展,并多次在市法学会《专报》、《温州法学动态》上作出批示,肯定成绩,鼓励工作。原市委副书记马晓晖也多次听取法学会工作汇报,批示肯定市法学会工作。在领导的支持和鼓舞下,市法学会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市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全面部署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并列出建成时间表。
首先,将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列入市委政法委年度“十大重点项目”;其次,将县级法学会建设情况列入市委政法委机关年终考核;再次,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县级法学会建设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照建成时间表开展自查,查出问题,进行自纠;最后,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反馈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阅。通过领导亲自督、下发文件促、学会尽心帮、各地相互比等途径和方法,聚焦基层谋发展,有效加快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步伐,逐步夯实学会工作基础。
二、高瞻远瞩,“三大战役”蓄后劲。
法学工作要想成为“有水之源、有木之本”就必须大力加强基层法学会组织建设。温州市法学会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温州实际,2013年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成雏形、三年见成效”的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主动联系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属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方有生力量,带领基层,打好组织、人员、经费“三大战役”。通过政策倾斜、资源整合、合理调配、财政支持等,积极帮助基层解决组织、人员、经费等制约法学会发展的瓶颈,想方设法为县级法学会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明性质、强组织。温州市法学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31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全国总工会等21个社会团体免予登记的复函》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与市编办沟通。2013年7月9日以温政法〔2013〕68号文件上报市编办,要求编办发文明确法学会为群众团体,免于社会团体登记。同年9月,市编办以温编办函〔2013〕52号回复确认市法学会为群众团体组织,免于社团登记。这为以后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简化了审批报备手续,同时有效化解了各地党委领导兼任社团职务超标的困境。现温州市除平阳县法学会仍属司法局管理,会长仍由人大副主任担任未调整外,其他县(市、区)法学会均划归当地政法委管理,学会会长由县(市、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担任,加强了领导,强化了组织,理顺了关系。
二是定人员、要经费。温州地广人多,地域文化各不相同,经济差异很大。“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们按照各地各异的自身条件,设计不同方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比如山区文成县,在组建法学会工作时,不论其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是整个外部环境,都困难重重,市法学会为其量体裁衣,创新组建了法学会文成联络站,站长由政法委副书记兼任,经费由市法学会补助,帮助其先期开展工作。又如永嘉县在筹建法学会工作时,积极性高、信心足,条件也成熟,经过前期县法学会筹备组向县委提、市法学会组织出面帮、领导亲自带队下去促,争取到了1名副科长级职数、1名专职人员、1名聘用人员,财政专项经费10万元,办公场所40平方米。市法学会将其树为典型加以推广,之后,各县纷纷效仿、如法炮制,现全市县级法学会共落实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兼职13人,聘用5人,会费收入加专项经费95万余元。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工作上我们主要打好组织、人员、经费“三大战役”,紧紧抓住人员和经费这个“牛鼻子”,为法学工作持续发力提供源源不断动力,为今后工作开展储蓄强大后劲。
三、高效整合,引领规范增活力。
如果把基层组织比喻成戏台、人员比喻成演员、经费比喻成道具,那“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缺剧本了,搭台还要唱戏呀!怎么唱?——“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联动促工作、引领示范促成效、力求规范促发展,努力推动基层法学会工作整体跃升,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更好作用。
第一,上下联动促工作。“一个巴掌拍不响”,市、县上下联动是我们的特色。一是会议联动机制。建立年度市县法学会工作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等制度,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各县(市、区)法学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讨工作思路和举措。针对县级法学会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群策群力,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如去年12月12日,市法学会联合鹿城区法学会共同举办了第四期温州法学沙龙——《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五水共治”》。围绕中心工作,研究热点问题、提出鲜明观点,为党政部门和领导提供有益参考。二是学术联动机制。由市法学会牵头,各县(市、区)法学会共同参与,以“双百报告会”、“温州讲堂”、“法治大讲坛”和“法学沙龙”等为平台,以课题申报、主题征文、委托命题为载体,以年度评先评优、重点课题经费补助等为激励,带动、促进县级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如去年 9月19日, 我市将“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开到了永嘉县。三是考核联动机制。将县级法学会组织是否健全、活动有无开展、研究有否成效进行量化,并将其纳入市委政法委对县级政法委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县级法学会积极开展工作,防范出现“僵尸型”基层法学会组织。
第二,引领示范促成效。“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温州市法学会带领县级法学会始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 “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等方面努力做到强理论、善思考、勤实践。有瓯海区法学会“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和有效转化”论文评选和走进北大举办综合素质研修班;有鹿城区法学会针对“金融风险”、“企业破产”等问题开展研究,形成的观点部分被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所采纳;有瑞安市法学会与瑞安市法院合作,在审判实践中先行先试,探索取得经验,被列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国试点单位;还有永嘉、平阳、苍南等县法学会注重发挥会员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学校开展“法律体检”,做到与群众面对面、与学校手拉手、与企业心连心,共建平安法治社会。2014-2015年度,全市县级法学会共获得省级年度优秀个人2人次,相关论文全国获奖4篇、发表3篇,省级获奖9篇、发表51篇。
第三,力求规范促发展。“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今年来,温州市法学会自上到下,市、县两级法学会组织先后建立考核保障机制、上下联动机制、学术研究机制,基本构筑起了覆盖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各领域、各层面的机制保障体系。同时,积极建立健全会员发展、会费管理、学术活动、研讨交流、评审奖励等各项工作制度,相继出台了《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法学会秘书处工作制度》《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法学会会员管理规定》《法学会财务管理办法》等多项细则、办法,加上“周碰头、月分析、季总结”等工作制度一起,立足法学工作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学会的规范化建设。
温州市法学会仍将学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法学会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深化“平安温州”、“法治温州”建设,实现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