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5 来源:广西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6日,广西法学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广西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娃宪主持会议。
会上,广西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朱育兆解读了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广西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锋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在自治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于娃宪在会议上讲话。他指出,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全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是一次具有全局性、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我区党的群团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彭清华书记的讲话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的全局高度,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我区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
于娃宪强调,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团结、凝聚、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法学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要以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为遵循,深刻领会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中国法学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法学会贯彻实施方案》精神,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领会要义,提高认识,主动作为,查找目前工作上的差距与不足,聚焦广西目标,服务广西发展大局。
与会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倾向和现象,努力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法学会工作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找准定位,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在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平安广西建设中做出新贡献。
广西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韦军、李峻峰以及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