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20 来源:广西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贵港市分期分批兴建百座校园“法治之窗”,截至今年7月,全市投入250多万元建设以法治文化长廊为载体的大型“法治之窗”3座,以法治宣传橱窗为载体的小型“法治之窗”100座,学生覆盖面达20多万人。
创新载体法治宣传常态化
贵港市现有在校中小学生近80万人,其中有中学226所,中学生35万多人。据当地检察机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特征比较明显,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为平安贵港、法治贵港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贵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李水恒的批示精神,2013年8月,由贵港市法学会牵头,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围绕“如何扎实有效开展校园法治教育”主题,深入辖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发现,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与先进发达地区还有较大差距,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学校普遍缺乏专门的法治教育宣传平台,致使校园法治教育难以实现系统化、常态化、实效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贵港市以兴建百座校园“法治之窗”作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载体,将中学生特别是初中生作为校园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利用两年(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时间,在全市226所中学中筛选103所在校学生人数较多的中学,分三期兴建校园“法治之窗”,为政法综治部门“送法进校园”开辟快速通道。
完善软硬件利于普法学法
贵港市在推进校园“法治之窗”建设过程中,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整体推进。
2013年10月和2014年7月,贵港市先后制定印发了校园“法治之窗”建设一、二期方案,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的要求,分别在贵港市荷城初中、桂平市二中、平南县平南镇三中建设一座以法治文化长廊为主要载体的大型校园“法治之窗”,充分发挥其在全市校园法治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型校园“法治之窗”的硬件建设主要是法治文化长廊,包括高清视频机(播放法治宣传视频资料)、阅报栏(定期张贴广西法治日报)、法律服务信箱(涵盖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热线电话、QQ和电子信箱)等设备。软件建设主要是在建设校园“法治之窗”的中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充分利用共建单位尤其是政法部门的现有法治教育资源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组织师生旁听庭审和观看法治教育电教片等一系列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
今年4月,贵港市制定印发了三期工程小型校园“法治之窗”建设方案,在全市筛选100所在校学生较多的中学,计划利用半年时间(4月至9月)兴建100座小型校园“法治之窗”。校园小型“法治之窗”是一种由多画面高清滚动灯箱、远程无线控制LED电子显示屏、法制类报纸阅报栏和雨篷四个部分组成的新型全天候户外传媒组合体,是政法综治部门和学校在校园组织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阵地,要求建在校园位置显眼、人流集中、阅读方便的场所,增强校园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项目建设经费采取上级补助一点、学校自筹一点的办法解决。截至目前,100座小型校园“法治之窗”项目申报、资金筹措、设备定制等工作已经完成,预计9月底前可以全部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