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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对宁波市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时间:2015-08-03   来源: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部署,密切同会员的联系,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宁波市法学会以换届为契机及时对联络组长(联络员)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加强和完善了会员联络制度。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对此项制度予以了充分肯定,并于7月27日在宁波市法学会上报的《关于印发〈宁波市法学会联络长(联络员)名单及职责〉的通知》(甬法学〔2015〕20号)上作出重要批示:“这是加强与会员联系的好办法,请会员部关注。”这也是中国法学会领导首次对宁波市法学会工作作出批示。

  为了建立健全规范的会员联络机制,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和宁波市法学会审核研究,宁波市法学会此次共调整确定联络组长11名,联络员66名。并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及《宁波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对联络组长(联络员)职责再次作了明确。

  陈冀平书记的重要批示是对宁波市法学会工作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宁波市法学会将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继续把会员工作作为学会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联络组长(联络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密切配合宁波市法学会创造性地开展好会员联络、发展、服务以及组织、管理等工作,凝聚更多会员的力量共同绘就宁波法学研究事业新画卷,协力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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