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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岚皋县“四点”发力推动法学会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5-07-27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陕西省岚皋县率先在全市成立了首家县级法学会。法学会成立以来,在法治实践、法学研究、会员发展、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推动法治建设为出发点,争取县委政府重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域法治建设,把依法行政作为促进经济建设、推动发展大局的抓手,将法治岚皋、平安岚皋建设作为美好岚皋建设的重要保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为更好地推动法治建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大力度、创新载体,确保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全县发展大局服务。为此,该县积极与市法学会联系,精心筹备成立县级法学会。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几次听取筹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积极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县级法学会成立的相关问题。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市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该县于2014年12月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县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岚皋县法学会正式宣告成立并开展工作。5月6日,省市法学会领导深入岚皋调研,在听取该县法学会工作汇报后,对该县法学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县级法学会如何有效开展工作进行了指导。

  二、以提升队伍素质为切入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该县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向心力的重要举措来抓。从壮大法学研究队伍出发,发展会员90名,涵盖政法、综治、信访、党政和企业界。从加强会员政治素质出发,结合“学党章、学宪法法律、读经典”和“四有”干部队伍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法学会会议精神,保证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从加强会员的业务素质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4月下旬,县法学会会长带领9名会员参加全省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5月4日,县法学会与检察院律法先锋俱乐部组织了法律知识竞赛,力求培养较高水平的实用型法律人才,借此吸纳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决策咨询、法律培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专家队伍。从加强队伍活力出发,积极发展壮大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会员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以服务全县大局为着力点,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发挥其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5月下旬,县法学会秘书长先后两次为全县镇村两级党总支书记、综治干部、组工干部授法制课;6月初,县法学会先后深入到南宫山镇、孟石岭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就镇村干部如何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自觉学法、守法、执法、服务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对依法行政工作做了专题培训;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基层常见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家庭邻里事务纠纷、人身财产损害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调处途径和程序进行了专题辅导,对依法信访、逐级走访、诉访分离、理性维权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讲解。二是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自2015年4月起,每天由一名县法学会会员在县信访接待大厅坐班接访,重点接待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正当途径解决纠纷,为诉访分离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4-6月,17名会员共接待当事人41起56人次,成功息诉罢访9件,引导进入司法途径24件,行政调解1件,诉前调解4件,人民调解3件。三是积极参与平安岚皋、法治岚皋建设。结合“一村一政法干警”和全县党建“多见面常联系”工作机制,积极组织政法部门的会员开展下基层联系走访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平安建设,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自治,为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四、以服务法治实践为着眼点,切实繁荣法学研究

  根据县级法学会的实际情况,始终把法学研究的重点放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上,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年初,县法学会确定了6类18个重点调研课题指南,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探索,着力推动“三调联动”、“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的运行;二是城乡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对策的研究;三是在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减少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研究;四是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长效机制,探索以镇、社区为单位的奖惩机制,不安定因素的交办化解机制,定期考评机制;五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研究;六是镇村改革中涉稳问题研究。结合政法综治维稳调研工作,出台激励机制,对每年收集到的法学论文、调研报告进行集中评选,对优秀成果给予物质奖励,并编写成册。截止目前,已收到各类法学论文、调研报告2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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