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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学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5-07-27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24日,青海省法学会召开专题学习会

  7月24日,青海省法学会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传达学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邵云主持,省法学会机关全体干部及省垣部分理事参加。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近年来特别是省法学会七次换届大会召开以来,省法学会团结带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努力奋斗,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相比,与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待相比,与兄弟省市区法学会工作的成功经验相比,全省法学会系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正处于爬坡升级阶段。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给全省法学会系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吹来了强劲的东风,带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一定要乘势而上,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新的起点,加倍努力,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做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实践者、捍卫者和保障者,为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总遵循,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在继承创新中不断加强法学会工作。一是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积极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大事大非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重大严肃的政治斗争中不缺位、不失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始终牢牢把握时代主题,组织、动员、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通过各种形式,多做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三要积极推进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按照省法学会七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预定目标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光荣在省法学会七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大气力把市州、区县级法学会建立起来,努力实现法学会组织体系在全省范围内的全覆盖。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不断夯实法学会系统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各级法学会机关的工作效能;要努力加强法学会干部能力培养,贯彻“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提高法学会干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基层和群众、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法学会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认真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积极增进心系群众的感情,不断提高各级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法学会真正办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使大家倍受鼓舞、如沐春风,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按照省委、省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和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加倍努力工作,进一步探索总结新时期法学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扩大法学会工作的有效覆盖面,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积极为青海和谐稳定发展建言献策,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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