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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成功举办第六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

时间:2015-07-23   来源:黑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15日,第六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黑龙江大学召开

  7月15日,第六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在黑龙江大学召开。本次研讨会由黑龙江省法学会、黑龙江大学、《法学研究》杂志社主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学中俄全面战略协作协同创新中心、黑龙江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承办。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杨春雷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黑龙江大学校长、省法学会副会长何颖,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法学研究》杂志社社长张广兴出席开幕仪式。开幕式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胡东主持。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杨春雷

  杨春雷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良法为善治之前提,法治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法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实行法治,才能保障国家稳定、社会昌明。

  杨春雷强调,当前中俄两国都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正在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有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黑龙江省提出建设“法治黑龙江”,旨在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治建设方面,中俄两国都面临着借鉴欧美国家法治有益经验和继承本国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的抉择。作为全球新兴市场中两个重量级的大国,必然有着很多需要共同面对的法学问题,理应彼此学习经验,相互提供借鉴。

  杨春雷指出,中俄两国之间的友谊有着悠久的历史,两国之间的法律交流也源远流长。众所周知,前苏联的法律对中国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至今在中国的多个法律部门中依然可以看到前苏联法律的影子,表明两国在法律渊源上有着某些共性的地方,这为两国法律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充分的空间。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为两国专家学者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提供了良好契机,相信与会的中俄专家在研讨会上必将有所收获。

  杨春雷强调,黑龙江的法学研究有着明显的对俄特色。黑龙江省法学会会员7000余人,会员单位700余家,从事科研工作的会员中,与俄罗斯有关的研究一直以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中国俄罗斯法研究的重镇。算上这届,“俄罗斯法制与法学”研讨会已经举办了六届,尽管今年是法学会第一次参与研讨会的举办工作,但是法学会多年来始终重视与高校的合作,重视俄罗斯法的研究工作,今年五月刚刚参与了“金砖诸国法律问题”研讨会,相信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以后,黑龙江省法学会将更多的参与到中俄法律交流工作中来,为中俄法学交流与合作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会场

  来自中俄两国的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就俄罗斯理论法学、俄罗斯刑法、俄罗斯民法与诉讼法进行了深入研讨。

  “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已经连续举办六届,每届研讨会都吸引来自莫斯科大学、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等俄罗斯科研机构的顶级法学家和国内研究俄罗斯法的专家积极参与,为促进中俄两国法学学术交流、加强两国之间法律领域的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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