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13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丽江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是云南省通往康巴地区的重要通道。总面积2.06万平方公里,下辖四县一区,其中玉龙县是我国唯一的纳西族自治县。总人口127万,有12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7%。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民族文化多元多样,旅游资源丰富,是全国唯一拥有三项世界遗产桂冠的地市级(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世界自然遗产三江保护区,世界记忆遗产东巴古籍文献)。2014年,来丽江旅游人数达2600万人。
近年来,丽江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和省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强组织、打基础,立长远、建机制,突重点、促研究,重人才、壮队伍,团结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学交流不断拓展、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织体系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建设平安丽江、法治丽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近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进法学组织机构建设
2012年7月,云南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州市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州市法学会由司法局划归党委政法委代为管理,会长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文件收悉后,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先后5次召集市级政法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细化措施任务,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3年5月,丽江市法学会正式成立,在全省率先落实了专门的人员编制,核定行政人员编制2名。市法学会成立后,积极发挥各系统、各部门现有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作用,利用警察协会、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和仲裁委员会、矛盾纠纷调解、党委政府法律专家库等资源,通过建立法学分会的形式,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整合优势力量,推动法学工作向基层、向法律实务部门延伸,进一步夯实法学工作的基层基础。积极开展法学对外交流合作,共接待台湾法学会等法学会团体5批次。
2014年4月,云南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按照意见的部署要求,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丽江市贯彻《意见》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县(区)贯彻执行。方案下发后,市法学会积极跟进督导,及时帮助县(区)解决筹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目前,丽江市四县一区都成立了法学会,学会会长由县(区)政法委书记担任,县(区)政法委负责领导管理,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法学会领导体制,有力地推进了法学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积极开展法学工作专题性研究
丽江市法学会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对全市内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和回答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市法学会每年初制定下发法学研究重点调研课题题录,积极发挥会员的参谋助手作用,对市内重大项目建设、知识产权、劳资纠纷、医疗事故、移民搬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性调查报告,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报告,为决策提供依据。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对依法治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法学研究。针对市内少数民族众多,各种宗教交汇融合,信教群众人数多的情况,开展民族法治文化宣讲活动。2014年,市法学会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信息、专题报告等书面材料21份,其中被采纳8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6份,向省法学会收集报送专题研究报告15篇,较好地发挥了法学会作为“智囊团”、“思想库”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切实加强法学队伍建设
实现法学工作的科学发展,人才是根本保障。为此,市法学会始终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作为法学会的一项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为不断充实和壮大丽江法学人才队伍,自2013年法学会成立以来,市法学会先后3次向市、县(区)政法各部门和政府行政执法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发出会员入会推荐通知,广泛吸纳各行业、各领域的法学法律优秀人才,使更多法学界、法律界优秀人才参与到法治丽江建设实践当中。会员吸收工作根据《丽江市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严格报送审批程序,保证了会员发展的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目前,市法学会共有会员134名,县(区)法学会共有会员296名,人员涵盖市县政法各部门、高校、法律服务行业、执法工作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近期,为推动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法学会合作,共同组建“丽江市法学、法律人才库”。
(四)着力加强法学会制度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学会的内部管理行为,从制度机制上保障法学会的规范运作,推进法学工作长远发展。市法学会从基础工作入手,以制度机制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借鉴和参阅省法学会及友邻州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相继制定出台了《丽江市法学会会长办公室议事规则》、《丽江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丽江市法学会理事会议事规则》、《丽江市法学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法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部署相关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对策建议,推动学会工作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市级政法各部门、县区政法委和其他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了一套适合社团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及会商机制,确保法学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要法治信息,掌握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及法律研究爱好者工作动态。对有学术价值和重要参考意义的研究成果,通过专题报告、信息等形式,及时向省法学会、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推动更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市法学会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组织体系,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搭建“舞台”。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借助新兴媒体力量,在云南法制报、丽江电视台、丽江日报、丽江广播电台、丽江长安网等媒体和网站上开办专栏,适时报道我市法治建设的重大进展、重要成果和主要成效,报道法学工作动态及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法学会工作的认知度,提升学会的影响力。结合政法综治宣传活动,积极协助市委依法治市办、宣传部、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法制讲座、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法律七进”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3年以来,市法学会先后4次举办了法治专题讲座,先后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法学会领导和知名专家和学者到会主讲,并组织市级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在全市引起了较好的反响。近期,市法学会与丽江电视台合作,正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报道活动。同时,与丽江日报社合作,通过设立专栏的形式,组织开展了“法治丽江征文活动”,全面反映和展示我市法治建设的动态和成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法学会成立后,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法律实务研究、法律咨询服务、案件评查、法制宣传等项工作,在推进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我市的整体情况看,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学会专兼职人员难以得到落实。各县(区)法学会争取人员编制十分困难,且县(区)党委政法委普遍面临人员不足问题,紧靠现有人员难以完成好职责任务。二是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由于我市财政困难,加之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级都在大幅压缩财政开支,减少财政列支项目,法学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难度大。三是专业法学人才不足。由于我市教育资源相对滞后,市内仅有云南大学文化旅游学院和丽江师专两所高校,法学教育和研究人员缺乏。从市级法学会会员组成情况看,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占全部会员总数的95%以上,会员结构不合理,法学研究人才严重不足。四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从全市法学会会员的组成情况看,少数民族会员仅占全市会员总数的15%,这与丽江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相符,难以有效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三、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市法学会将按照市委关于推进法治市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着力加强法学会组织机构、人才队伍、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法学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学研究。 围绕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和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要求,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劳资纠纷、医疗事故、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具体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作决策参考。适时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研究部署法学会系统参与法治丽江建设的思路和办法,并出台具体意见抓好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政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办好专题研讨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学会的内部管理行为,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障法学会的规范运作。建立法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部署相关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对策建议,推动学会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发布机制和激励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要法治信息,掌握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及法律研究爱好者工作动态。
三是强化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和领导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职责,配齐配强法学会专兼职人员力量,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市级政法各部门和法律服务行业建立法学分会或联络组,夯实法学工作的基层基础。
建立完善法学研究队伍管理机制,积极向多领域、多行业、多岗位吸纳人才,使更多的法学界、法律界优秀人才参与法学研究当中,不断壮大法学人才队伍。
四是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 做好学会期刊文字及图片资料收集、整理、校对工作,争取学会主刊物《丽江市法学研究》(内刊)在年内发行。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宣传、法制办等部门的联系,结合“六·五”普法、法制政府建设,适时在电视、报纸、电台等主要媒体报道我市法治建设的重大进展、重要成果和主要成效,报道法学工作动态及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法学会工作的认知度,提升学会的影响力。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组织举办法学讲座、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近年来,丽江市法学会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及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中央、省里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在以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改进。在今后工作中,丽江市法学会将按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部署要求,在务实上着力,在团结中进取,奋力携手并进,积极推进繁荣法学研究,积极服务于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推动法治丽江建设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