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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法学会召开2015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时间:2015-07-10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近日,新疆昌吉州法学会在昌吉市政务中心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州人大党组书记、法学会会长张剑,州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新民出席会议。州法学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由州法学会秘书长陈晓郁主持。

  会议学习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昌吉州法学会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昌吉州法学会下半年工作和近期昌吉州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工作。

  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州人大党组书记、法学会会长张剑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州法学会在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尝试,并对2015年法学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张剑强调:今后,州法学会作为自治州重要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阵地,要继续与宣传部、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其他法学、法律团体加大合作交流,着力在提升法学理论研究质量和积极活跃对外学术交流上下功夫。

  一是州法学会要加大与公、检、法、司等法律实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力度,通过法学研究课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学研究。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这个主题,每年确定几个有份量的法学研究课题,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力量组织攻关。政法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法学研究课题攻关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将法治实践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认真撰写高质量、有份量的课题报告,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为下一步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要以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特别关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宗教和谐对法学研究提出的新要求,始终保持法学研究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与大局相适应,积极为自治州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建言献策。同时,要通过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法学会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能热心投入法学理论研究,积极创造优秀的法学理论成果。

  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研究咨询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学术委员会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州”的职责,为法学课题研究、法学理论调研、理论研讨论文的评审、服务执法、司法实践活动等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后,法学会要积极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及优秀法学会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新疆法学会召开的各种主题法治论坛,参加各类全国性和区域性法学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与兄弟地州市法学会进行学习、参观、考察,进一步开阔学术视野和工作思路,积极拓展法学交流的新平台,推进学术委员会的研究咨询机制运行得更加规范、高效,努力为自治州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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