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9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推动北京市区县法学会建设,2015年6月29日至7月1日,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莲带领市委政法委、市海淀区、大兴区委政法委有关干部、部分研究组织负责人和学会机关工作人员,赴重庆市法学会及部分区县法学会开展工作调研。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地方建设处处长李琛应邀随团指导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以“区县法学会组建基本情况、区县法学会工作职责及取得的基本经验和作法、区县法学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为主要内容。调研期间,重庆市法学会陈忠东秘书长率学会机关部室领导等,陪同调研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南川区和渝北区三个法学会,并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同时,还实地考察了南川区南平镇红锋村、南城街道清桥社区两个“法律诊所”。
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重庆市法学会基本情况,特别是重庆市法学会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重庆市法学会自2009年开始十分重视区县法学会组建工作,至2012年,全市38个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其中,15个有正式编制,占39%;争取到的编制共计40个,最多的为5人。23个无编制,占61%。同时,每个区县法学会都解决了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保障问题。
重庆市法学会在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上的主要经验作法,集中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重庆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要求切实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明确了区县法学会会长由区县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会长由区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对当时未成立法学会的区县政法委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区县政法委积极向区县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把区县法学会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区县法学会组建工作。同时,积极发展会员,强化对区县法学会理事会及学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审核报批工作。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召开重庆市法学会工作会议,对区县法学会成立及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区县法学会的职能、任务、工作关系等。明确1名副会长专门专管区县法学会建设工作,直接领导和推动工作开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多次参加区县法学会成立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还成立两个督导组,由会领导带队对未成立法学会的区县进行实地调研和现场督查,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及时指导。
通过调研,使参与调研的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区县法学会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方法,都感到区县法学会在加强地方法治宣传,推动地方法治建设,维护地方和谐稳定,都能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重庆市法学会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的经验作法,对于推动北京市区县法学会建设等工作,具有很强的学习借鉴作用。大家认为,主动向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得到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委政法委等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争取能够以联合发文或市委政法委发文等,向各区县政法委就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领导分工和工作职责,对于加强北京市区县法学会的组建和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大家表示,通过参与此次调研,进一步增强了组建区县法学会的信心和动力,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为推动北京市区县法学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