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1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经中共天河区委和广州市法学会批准,广州市法学会天河分会正式更名为广州市天河区法学会。将于6月26日起正式启用新名称,现就更名后有关事务公告如下:
一、名称变更后,原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等不变;
二、名称变更不影响本单位承担的职责,会员和理事会成员延续不变,执行修订后的《广州市天河区法学会工作细则》;
三、自2015年6月26日起,我单位发文和对外签订协议等,一律加盖新制公章,对原“广州市法学会天河分会”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法学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