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26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昌吉州法学会按照《关于开展“昌吉州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评选要求,组织开展昌吉州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工作。 州法学会8名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全部被推荐者进行首轮筛选。筛选采取“讨论—打分—集中汇总”方式,对被推荐的执法、司法工作者、专业法律学者和其他领域涉法实务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再分组打分,最后汇总结果评选出候选人。
据了解,昌吉州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是昌吉州文明办牵头开展,州人大、法院、检察院、法学会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评选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推荐对推进昌吉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法治来神产生积极作用和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从而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夯实维稳基础,建设法治昌吉”的浓厚氛围,凝聚法治建设正能量,提升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推进法治昌吉建设进程,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截至目前,活动共收到基层推荐人物110名,经州法学会首轮评选,将筛选出30名法治人物。评选最终结果将在8月底揭晓,介时州人大常委会将对“十佳法治人物”进行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