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2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6月11日,首场新疆法学会“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一中学开讲。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新疆法学会会员吐尔逊·沙吾尔做了题为《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去除宗教极端思想》的法治讲座。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吐尔逊·沙吾尔做专场讲座。
吐尔逊·沙吾尔从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含义、正信宗教与极端宗教的区别两个方面,系统地向会场300余名学生、家长、教师和社区干部阐释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有关规定。
学生吾斯曼·沙拉木听完讲座后说,“三股势力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坏事。通过今天的讲座,我更加清楚地认识了正信宗教和极端宗教的区别,我会将里面的道理传递给更多的同学,帮助大家认清‘三股势力’的邪恶本质。”
高昌区第一中学校长赵彩凤表示,各民族的青少年都是祖国的未来,教育学生不信宗教极端思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拒绝宗教极端思想,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随后,新疆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将继续深入高昌区葡萄沟街道、鄯善县鲁克沁镇第一中学、鄯善县第二中学开展为期两天的宣讲,将法治文化教育送进校园、送进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