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2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浙江省法学会根据浙委干〔2015〕62号通知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相关要求,以函会形式经六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和六届八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马以同志为浙江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调整朱贤良同志为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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