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2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发挥媒体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积极作用。近日,汕头市法学会会长廖文松向《特区青年报》颁授“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牌匾。
特区青年报《潮汕少年周刊》创刊35年来,始终把“教育青少年、引导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放在第一位,在青少年维权和普法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汕头乃至全国的青少年维权和法治教育作出了突出贡献。该报发起的青少年维权方面的议题、报道、专项活动,在全国产生正能量的轰动效应,在中国法律界引起广泛关注。为此,共青团中央、国家新闻出版署把全国媒体唯一一个“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授予《特区青年报》。特区青年报《潮汕少年周刊》发行量大、复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特别是报社组建的小记者队伍遍布潮汕三市的校园和家庭,培养了累计一万人,现有一千人,能够发挥其他类型媒体无法比拟的宣传作用。报社组织的活动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帮助很大,深受学生亲睐和家长好评,社会反响很好。为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推广特区青年报社在法治宣传教育的经验,市法学会决定将其作为 “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并授予牌匾。此外,市法学会还与特区青年报社《潮汕少年周刊》、市平安办联合举办的“小记者走进法治前沿﹒为创建平安汕头呐喊”系列活动。
汕头市法学会率先在全省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这项工作既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创新。今年起,市法学会将在我市会员单位中陆续选择一批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取得典型先进经验、表现突出的单位,建立法治示范点,以发挥示范点在繁荣法学研究、法治实践的主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