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1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加大年度课题选题和立项工作,注重服务地方社会稳定和发展。 哈密地区法学会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依法治哈”为己任,紧紧围绕实现哈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围绕“平安哈密、法治哈密”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开展2015年课题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法学会课题的通知》,把对关系哈密未来发展和影响当前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依法治哈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2015年的研究重点,并分设指导性课题和自命课题,改变单一的简单命题方式,用项目方式申领课题来突出课题模式,通过进一步的立项、研究来增强现实针对性。
加大对课题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注重对课题管理方式的创新。 树立精品意识,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对已确定课题,积极争取、主动介入,加大对课题的指导和跟踪监督。要求所有课题组负责人每半月进行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汇报,同时法学会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确保课题质量,努力在引领法学研究方向及推动法学研究上新层次。
加大研究渠道建设,注重法学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 2015年哈密地区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再研究和建设性建议,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深加工、再提炼,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地委、行署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反映重大法律对策建议,推动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面、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之中。
加大补助标准和激励机制,注重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优秀论文成果及研究成果的推广转化,地区法学会在2014年课题评选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机制,提高了入选课题的补助,评选出优秀课题进行奖励。调动了地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努力创造更多优秀的法学成果,为哈密地区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