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4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梁伟发会长到东莞、中山、江门市法学会调研
4月27日至28日,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就县(市、区)法学会建设问题到东莞、中山、江门市法学会进行专题调研,了解相关地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相关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就有关情况和地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法委书记交换了意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省法学会会员部主任李万锡陪同调研。
梁伟发同志强调:一是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是省法学会2015年的重要工作,市县法学会作用发挥得如何,对于增强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扩展法学会工作的覆盖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都有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专门文件,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三是我省的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水平与其他省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要加快步伐保证质量推进建立县(市、区)法学会;四是广州、惠州等部分地市所属县区已全部成立法学会,并且形成较成熟的可复制的模式,各地市可参考借鉴;五是县级法学会的建立关键还是要实实在在地开展活动,要利用好省法学会的“6个平台、1个网站”(《广东法学》期刊、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南粤法治报告会、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粤港澳台法学论坛、“依法兴企”法律沙龙、广东省法学会网站)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
陈瑞光同志在座谈会上提出,各市县法学会要重视会员管理工作,要把会员作为法学会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实践调研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会员、团结会员、服务会员;要利用法学会系统的各类平台和共享的人才、信息资源,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工作成效;积极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有依据、有支持、有基础,各地市法学会要乘势而上,把握机会,不断完善县级法学会的机构、人员配置等。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江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毛荣楷,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邓伟根,东莞市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中山市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兵,江门市政法委书记聂党权,东莞市法学会会长黄双福,中山市法学会会长黄树安,江门市法学会会长黎兆元等分别参加了所在地市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