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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学会举行2015年“慈善有我·泉城法学法律人慈善救助行动”

时间:2015-04-24   来源:济南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济南市法学会举行2015年“慈善有我·泉城法学法律人慈善救助行动”

  ——济南大学捐赠仪式暨启动仪式

4月21日,2015年“慈善有我·泉城法学法律人慈善救助行动”在济南大学举行

  4月21日,2015年“慈善有我·泉城法学法律人慈善救助行动”——济南大学捐赠仪式暨启动仪式在济南大学举行。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济南市法学会会长姚怀祥同志出席仪式并致辞,济南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德龙同志出席仪式并与10名慈善义工逐一签订《慈善义工聘任书》,济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士林教授主持仪式,济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延东同志出席仪式,慈善义工代表作了发言。济南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500余人参加了捐赠活动,并踊跃捐款捐物;其他10所驻济高校法学院负责同志列席了捐赠仪式。

  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济南市法学会会长姚怀祥同志致辞

  姚怀祥同志在致辞中指出,作为济南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省会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多年来,济南市法学会立足参与法学教育和培养法学法律后备人才的重要职能,充分发挥服务、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参与支持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取得较好的成效。泉城法学慈善助学项目是经过几年有益探索,经济南慈善总会研究批准设立的专项慈善救助项目,已先后四年累计发放助学金48万元,救助范围涉及驻济13所高校的120名品学兼优、生活贫困的在校法学、法律专业大学生,为法学法律后备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更好地组织实施这一项目,并继续拓宽救助渠道,推动建立救助、奖励、回馈的良性机制,2014年经济南慈善总会批准,在济南市法学会设立了慈善工作站,与11所驻济高校共同发起了“慈善有我•泉城法学法律人慈善救助行动”的倡议。

  姚怀祥同志在致辞中强调,法学法律人历来是慈善精神的积极倡导者、努力践行者和坚定传承者,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自觉践行“我帮人我快乐,我受助我感恩”的慈善理念,积极参与,尽己所能,捐款捐物,促进泉城法学慈善事业更好地惠及省会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本次捐赠是全省“慈心一日捐”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所捐款物将全部用于在校法学法律专业贫困生救助。今天在济南大学举办的首场捐赠仪式,充分展现了济大师生热心慈善、扶贫济弱、勇担责任、真诚奉献的良好人文风采,同时也将带动其他驻济高校的广大师生积极响应,热情参与,慷慨解囊,使“慈善有我•泉城法学法律人慈善救助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让我们用真诚克服困难,用爱心点燃希望,共同努力为泉城法学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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