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1 来源:宜昌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宜 昌 市 法 学 会
宜 昌 市 司 法 局
宜 昌 市 工 商 局
宜 昌 市 文 化 局
宜 昌 市 教 育 局
三 峡 商 报
宜昌市慈善总会
宜法会【2015】15号
关于继续开展“2015宜昌市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宜都市法学会,各法学会联络组,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由市法学会、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宜昌市首届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已举办9场,涉及9个县市,近万人次机关干部群众接受了法治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中国法学会和省、市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2015宜昌市法治文化基层行”已纳入宜昌市法治建设十大惠民行动之一。为推进法治宜昌建设,配合新一轮“三万”活动的开展,按照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及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市法学会、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三峡商报、市慈善总会主办此项活动,湖北省法学会办公室、市图书馆、市人福药业、市保险行业协会、中船重工第七一0研究所、上海微事得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天鹏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滨江茶城、湖北六粮酒业有限公司、宜昌锦面博面制品有限公司、宜昌市民健食品有限公司协办。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新常态新作为新业绩”的要求,结合“三万”活动、法治宜昌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以“送法治文化、办惠民实事、促经济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法治宜昌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从5月10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所到乡镇、村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再行通知。
三、活动形式
组委会采取举办法治报告会、法治书法摄影图片展、法治文艺演出、现场法律咨询、科技服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多种形式,到乡镇、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具体为“五个一”:一场法治文艺演出、一次现场科技、法律咨询服务、一次法治书法摄影巡展、一次法治、农技书籍赠送活动、一次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五个一”活动可组合进行。
四、活动范围
市法学会初步确定在西陵区、伍家区、当阳市、夷陵区、秭归县、宜都市等县市区、中船重工第七一0研究所、人福药业、滨江茶城实地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到村组活动由所在乡镇联系安排)。
五、成立活动组委会
为确保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序推进,市法学会决定,成立活动组委会。
总指挥:邓恢林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长、法学会会长
主 任:
张进国 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
赵儒铭 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人大内司委主任
刘克勤 市法学会副会长、市司法局副局长
谭少华 清江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金惠敏 市法学会秘书长
赵国英 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陈 勇 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煜林 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市文化局副局长
邓作铭 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甄洪涛 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市保协会法规部主任
易兰权 市法学会理事、市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机关(白龙岗市委政法委办公大楼3楼306室),金惠敏同志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活动组委会将派10—15人规模的文艺团队进行法治文化演出,2—5名法学、消费维权专家开展法治、维权宣讲,对困难家庭及时予以物资慰问和帮助,时间为半天。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法学会联络组、各团体会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深入推进。
2.周密安排,讲求实效。各县市区法学会联络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联系所在乡镇做好前期准备。
①协调好宣传活动场地并于4月25前上报所在的具体乡镇、村(社区);村组活动选择离乡镇较近交通便利的地方,确定4户困难群众作为慰问对象并将名单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②落实乡镇工作人员2-3名,负责农业科技、政策咨询解答,向村委会捐赠法制、农业科技书籍;
③做好电力保障及宣传安全防范工作;
④落实活动人员的食宿,费用由活动组委会负责;
⑤组织所在乡镇中小学校师生及镇直单位、附近村民参加活动,向学校赠送中国法学会制作的法治宣传品;
⑥县市区及乡镇司法、文化、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基层行工作组要相信基层、依靠群众,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工作,切实做到法治宣传服务与促进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3.加大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调动宣传力量,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
4.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基层行工作组进乡入村期间,要注意形象,不准参与不正当娱乐活动,不准收受礼品,不准大吃大喝,不准发表违反政策和不负责任的言论,对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717-6625469(传真)联系人:金惠敏 18608607369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