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0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3月25日至27日,根据中央领导的有关指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同志率中国法学会调研组一行5人,来青海调研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光荣同志等有关领导陪同调研。
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召开座谈会,分别就“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相关职业保障”、“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及法官、检察官制度”两大主题进行座谈。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张爱军同志代表省委政法委专题汇报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领导作相关补充汇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省公务员管理局,海北州法院、检察院,民和县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省垣法学家、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鲍绍坤认真听取了相关汇报,同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交流,充分征求了大家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
鲍绍坤同志先后深入海东市法院、西宁市城西区法院调研,认真听取了海东市法院、检察院,平安县法院、检察院,西宁市城西区法院、检察院有关情况汇报,与相关领导座谈,与西宁市城西区法院部分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基层法官的思想动态及其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意见建议。
调研期间,鲍绍坤同志还听取了省法学会工作汇报,并亲切看望省法学会全体干部职工。
鲍绍坤同志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他指出,青海的司改工作前期调研准备积极充分,方案制定全面完整、科学务实,试点推进扎实、有力、细致,整体工作顺利靠前,做到了“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沟通协调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鲍绍坤同志指出,目前,青海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关键区,情况更为复杂,落实方案、推进工作更为重要。他希望,一是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改革方案实施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统一思想认识贯穿到司改全过程,有针对性地落实到每个阶段每个项目,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认识,不仅是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而且要更加注重统一基层干警的思想认识。对基层干警一定要讲清楚司改的意义、原则、目的和内容,使他们正确领会改革意图,保证司改顺利推进,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二是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探索,认准了的事情就要大胆先行先试,坚定不移地往前走。三是要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及时科学评估先期试点的各项工作措施及其成效,及时调整完善各类改革方案和各项具体措施。
张光荣同志主持座谈会并谈了我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他指出,一是省上重视,认识到位。我省被列入司法体制改革6个试点省份之一,省委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省委、省政府、法检“两院”及成员单位把司法体制改革既当作大事、难事,更当作一件好事,是中央对我们的信任、检验和考验。二是吃透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我们做到吃透中央精神、把握省情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我省的改革方案既贯彻中央精神,又坚持正确方向、体现省情特点,回答和解决现实问题,既有很高的站位,又能保证方案措施落地到位。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这既是一种做法,也是一种体会和经验。省委政法委、省司改办十分注重与人大、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主动与省外相关部门联系,积极创造环境和条件,合力推进司改工作。四是深化教育引导,改革、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改革是大家的事情,要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内心理解,引导干警不要一味追求职级待遇。前期调研中,我们要求入户进门,面对面了解情况,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
张光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中国法学会调研组的指导意见,加大力度再督促,切实抓好落实。对先行试点地区和单位,适时进行评估验收,努力使改革方案最大限度付诸实践。下半年,我们将在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辜负中央政法委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