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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法学会:坚持枫桥经验 服务基层法治

时间:2015-03-30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坚持枫桥经验    服务基层法治

 绍兴市上虞区法学会

        我区法学会成立于2012年5月,现有团体会员35个,个人会员194名,法律专业委员会3个。近年来,我们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学研究,主动参与法治实践,取得良好成效,为助推“法治上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坚持 “枫桥经验”为引领,繁荣发展法学研究

        作为区级层面的法学会,我们始终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把“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深化法治建设”作为法学研究的主攻方向,通过组织专题征文、举办论坛等活动,鼓励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紧贴实际开展研究,围绕绍兴市“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工作任务,总结“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掘“枫桥经验”在新时期的理论内涵,为领导决策和法治实践献计献策。

        二、以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主动参与基层治理

        区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组成部分,始终把配合做好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是主动参与“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乡贤文化研究,协同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指导乡村自治组织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推广依法治村计划,协助制订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二是组织开展矛盾调解,充分发挥学会团体会员作用,强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发动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医调会、婚调会、企调会等各类调解组织工作,构建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枫桥式”矛盾调解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三是协助做好社会稳定预警工作,为实施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管理标准化试点提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参与制订预警指标标准、信息处理标准。协助建立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推荐法律专家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以问题导向为抓手,充分发挥智力优势

        根据本地法学法律人才状况,成立了刑事、民商事、行政三个法律专业委员会,坚持以问题导向为抓手,针对司法、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讨,重点围绕 “诉调对接”、刑事案例简易程序实施和规范行政执法等问题加强研究,许多对策建议被司法、执法部门采纳应用。为推动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区法学会还专门从省、绍兴市及本区范围内选聘了30名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成立法律专家咨询组,对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进行评判,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行为,如成功化解了黄某等人反映的公安执法不合理问题,及朱某等人因房屋拆迁纠纷对当地法院审判不服等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以服务基层群众为宗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

        区法学会积极整合人才资源,搭建服务平台,组织法律工作者通过微博、微信和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年均受理咨询300批次,以热情的服务、专业的解答,为群众提供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和方式,赢得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以“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星期六党员志愿服务日”为契机,组织法律工作者在城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五、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等法学名家,给区领导、乡镇街道负责人和法学会会员作法治辅导报告和专题讲座,帮助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举办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上虞法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提升会员素质,增强法学会吸引力凝聚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文化。编撰《上虞法学》会刊,主要刊登我区法学界理论文章和法律经典案例,发送全区所有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作为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编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十问》、《法律服务指南100问》等普法宣传材料15万册分发给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我区法学会工作虽然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为引领,围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打造具有上虞特色、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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