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0 来源: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了规范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索赔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助推宁波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2014年9月起宁波市法学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我市法学法律和海洋环境研究实务专家成立课题组,正式启动了《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索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课题组认真搜集、整理、分析了国内外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方面的研究成果、法律法规和相关立法资料。宁波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郑震亮亲自带队赴天律、大连和温州、台州等兄弟省市学习考察先进做法和经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撰写了《办法》调研报告初稿。为了切实提升立法调研报告的质量和说服力,宁波市法学会多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海洋渔业局等相关立法及实务部门的领导参加立法论证会议,对《办法》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讨、论证、分析,从不同角度对调研报告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正式的立法调研报告,并依法定程序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15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由宁波市法学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办法》被列为市政府2015年政府规章制定项目之一,标志着宁波市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地方立法和法治建设进入到了实质性阶段,也标志着宁波市法学会充分发挥人才智力荟萃的优势,向着深入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下一步,宁波市法学会将组织课题组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办法》草案,形成高质量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争取《办法》早日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为建立健全体现宁波特色,符合宁波实际的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为保证地方立法的质量,更好地的发挥地方立法在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