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25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3月10日——20日,新疆法学会派员参加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的委员调研活动,此次调研以“加强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建设专题调研”为主题,由新疆法学会原专职副会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曹剑同志带队,先后赴伊犁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3个州(市)所辖的9个县(市区)、6个街道(管委会)、6个乡(镇)、11个社区、5个村。调研组按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次与各地干部群众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召开了14场座谈会,实地走访和查看了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情况,参观了“去极端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再就业、妇女之家、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示范点6处。共向驻村工作组共发放问卷调查35份。调研组各成员本着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通过听、看、访、问、查等形式,详细了解基层组织在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倾听他们的所盼所思所想,为基层依法治理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支招,基本摸清了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和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主要问题,掌握了翔实的一手资料。新疆法学会1名干部执笔撰写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