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23 来源:海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召开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学习《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的意见》、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部署2015年工作。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完成时间:2015年2月
2.举办海南长安网、海南省法学会网站通讯员、网评员培训班。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完成时间:2015年6月
二、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工作
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征集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精神,围绕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关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社区矫治、旅游市场管理、农村法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南繁基地保护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海洋环境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问题,组织好我省的课题招标立项工作。
牵头单位:省社科联、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完成时间:2015年6月
4.以“南海问题法治研究”、 “法治海南建设”为主题,创办“南海法治”论坛。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社科联
配合单位:省图书馆
完成时间:2015年7月
5.健全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组织好学术委员会活动。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6月
6.成立刑法、民法等学科研究会和法学教育研究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企业法治研究会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完成时间:2015年11月
7.在琼海举办“农村法治论坛”。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琼海市人民政府、琼海市委政法委、琼海市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8月
8.组织人员编撰一套十本“法治海南研究丛书”。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三亚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9.实施“双千计划”,一是组织法学家到法院、检察院调研走访,开办讲座等。二是组织省直政法部门和高等院校制订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使教学与实务对接。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4月
10.发挥“律师顾问团”、“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的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编写“农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指导帮助琼海市等市县开展农村法治活动,倾全力打造海南农村法治的品牌。帮助三亚法学会设立“法律诊所”。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综治办、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团省委、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省军区法院
配合单位:三亚市政府、法学会,琼海市政府、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11.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法治智库”建设,建立与人大、政府、政法机关、社科联、社会组织的联系和协作机制;成立立法专家库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立法沟通协商论证、决策咨询、法律培训、风险评估、纠纷化解、帮教矫治等法律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社科联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四、积极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
12.积极参加“六大区域”论坛活动。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13.召开三亚市法学会建设现场会,指导有条件的市县成立法学会,并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正常化。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三亚市委政法委、三亚市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5月
五、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4.举办20场“双百”报告会,扩大“双百”活动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影响。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委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15.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16.组织编写中小学生普法教材和创作动漫课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活动
17.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法学会交流活动。自行组团分两批赴台开展法学交流。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外办、省台办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七、加强自身建设
18.向省委申请成立党组,向省编委申请增加事业编制。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支持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19.召开理事会,增补常务理事,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20.积极参与,按时完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交办省法学会的5项工作。
牵头单位:省法学会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注解:
一、实施“双千计划”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内容。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指出,2013年至2017年,选聘1000名左右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二、“双百”活动是指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在全国倡导并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三、“六大区域法治论坛”是指由“东北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构成的“六大区域法治论坛”,自2014年起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各论坛主题经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确定,便作为中国法学会年度重点课题。
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交办省法学会的5项工作是:
1.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对重大领域的立法,探索立法机关主导、政府职能部门和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管理相对人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2.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3.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谁咨询机制。
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5.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省中发挥积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