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20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重要职责,坚持服务大局,紧贴法治实践,增强工作活力,着力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进一步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努力扩大法治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和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拓宽对外学术交流渠道,加大组织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力度,不断开创新时期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武汉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1、通过会长办公会、会长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学深学透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法学会六届八次理事会议精神,正确认识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机遇、新任务和新挑战,夯实做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2、立足自身优势,发挥智力资源充分、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等优势,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瞄准党委、政府关切、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开展全局性、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的职能作用。
二、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实践开展法学研究
3、以法治城市和平安武汉建设为重点,确定2015年度重点课题并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4、以“法治城市建设”为主题,办好第九届“武汉法治论坛”。
5、全面启动《武汉法治史》(暂定名)编撰工作。
6、做好长江中游城市群第三届法治论坛组织协调工作。与今年论坛主办方南昌市法学会研究确定好论坛主题;组织武汉市高质量研究论文参加论坛;研究确定2016年第四届论坛承办单位;围绕长江中游城市群国家战略,有计划地确定一至两个专题开展跨地区研究,加强学术合作。
7、指导、推动学科研究会、区法学会、专业研究委员会立足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工作中一至两个带有根本性、方向性或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举办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题研讨会。
8、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各部门和市直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联系,联合举办专题研讨会,推动法学研究为实践工作服务。
9、加强部省级和市级课题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做好选题论证,确定有竞争力的选题和参加人员。
10、成立武汉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协助办好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年会。
11、继续办好《要报》,推介优秀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12、继续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努力增加“双百”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场次和扩大“双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影响。
13、继续抓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14、巩固和扩大宣传舆论阵地。继续办好《武汉法治》、市法学会网站,紧密配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开展更多有特色、效果好的法治宣传活动。
15、整合资源,开创法治宣传工作新途径。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推动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专业研究委员会建立法律服务超市,建立经常性工作制度,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直通车;建立司法局、法学会、学科研究会、专业研究委员会法治宣传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法治宣传研究,努力形成法治宣传的新常态。召开法治宣传推进和经验交流会,推动更多会员和学科研究会、专业研究委员会、区法学会积极投身法治宣传工作。
16、发挥市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依托市人大、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凝聚众多专家学者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参与立法、行政规章的规划制定、调研、咨询论证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17、积极推动有条件的行政区成立区级法学会,力争年内再成立3个区级法学会。
18、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探索完善会员小组制度建设,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年内在有条件的基层政法院局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再成立3-4个专业研究委员会。
19、推进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专业研究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专业研究委员会工作目标,量化工作内容;搭建法学研究和工作互动平台,加强互动交流,实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整体提升学术研讨和工作水平,使之真正成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的主力军。
五、继续做好对外学术交流工作
20、做好“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八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第二十七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法治湖北论坛”等论坛征文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21、加强对国外和台港澳地区的学术交流。做好我市计划的上报工作,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的对外交流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学会自身建设
22、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3、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细化工作责任制,加强绩效经常性考核;通过交任务、压担子,着重提高动手能力;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领导和支持,继续坚持选派干部到政法委或基层政法单位锻炼,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