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0 来源:鞍山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最近,中国法学会做出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向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孔立菊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向全国各级法学会及所属各研究会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法学会广大干部职工以孔立菊同志为榜样,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之中,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同时做出《关于表彰孔立菊同志的决定》。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鞍山市委书记王世伟等领导分别就此专门做出批示,王乐泉批示称赞“孔立菊同志的事迹确实是平凡而不平淡的,是感人至深的一个好典型。”
这是孔立菊同志个人的荣誉,同时,这也是我市法学、法律界的光荣!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和法学会机关干部,孔立菊同志在平凡的内勤岗位上,坚持数年如一日,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特别在身患癌症的情况下,仍然恪尽职守,与病魔顽强抗争,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学会事业中。在日常生活中,她弘扬美德,敬老爱老,助人为乐,长年悉心照料父母与公婆四位患病老人。她用实际行动自觉践行雷锋和郭明义精神,谱写出一曲感人肺腑的奉献者之歌,赢得了崇高荣誉,为我们树立了新的学习楷模。
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为之努力奋斗。法学会就是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积极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加速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在市委、市委政法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有为争有位,以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连续三次在全国法学会系统介绍先进经验。这其中凝聚着理事会及全体会员乃至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拼搏奉献,同时也饱含着以孔立菊为代表的法学会机关工作者的辛勤汗水。
诚然,孔立菊同志所从事的工作琐碎而平凡,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但她以高尚的思想品德、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与病魔顽强抗争的坚强意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她的事迹平凡而不平淡,朴素而不普通,同样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让我们共同为默默无闻的奉献者受表彰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