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15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2月10日,新疆法学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会上,新疆法学会会长肉孜·司马义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新疆法学会名誉会长熊选国对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批示。熊选国同志在批示中指出,2014年新疆法学会及各地州市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团结带领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将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关于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实际、注重实践、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服务活动,法学会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得到新的加强,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彰显,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发挥出了重要作用。熊选国同志强调,各级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稳定、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法治新疆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要集中精干力量、汇聚智力资源,宣传好、服务好、团结好基层和群众,大力营造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不断壮大法治工作队伍。要继续加强研究会和地县两级法学会的组织体系建设,真正发挥好法学会人民团体作用和“智库”作用,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肉孜·司马义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他指出,2014年新疆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以及各地州市法学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着眼点和着力点,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法学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服务法治实践以及推进自身建设等方面有了新进展。全疆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新疆法学会就反恐立法研究、宗教事务立法、打击“三股势力”等问题加强研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将“一反两讲”研究成果整理编纂成《“一反两讲”论文集》并报送自治区党委和政法委,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的高度评价;组织疆内宗教学、法学领域专家就《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第三次修改稿进行讨论并将修改意见报人大法工委;组织专家对《反恐怖主义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问题”开展专项研究,组织专家学者赴南北疆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把主动参与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常态化工作进行部署。分别在自治区区级机关,伊犁、昌吉等10个地州市及所辖的12个县市区和区内2所高校举办了24场“双百”法治报告会,引起强烈反响;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由普法志愿者组成两支普法队伍,面向基层、群众、中小学生,以法治宣讲、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肯定。他强调,2015年新疆法学会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及自治区党委稳定、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依法治疆”为己任,紧紧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围绕“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的实际, 重点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总目标”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努力将研究会建成法治新型智库的主力军;加强地州市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参与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工作;扩大对外法学交流的范围层次;抓好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等七个方面取得新的成绩。2015年新疆法学会工作将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着眼点和着力点,围绕“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重要任务展开。
会上,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阿克苏地区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犯罪学研究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及学术委员会分别做了经验交流。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焦亦民同志当选为新疆法学会副会长。
新疆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各地、州、市法学会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