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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学”再起航

时间:2015-02-02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elite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田雄

  “这种形式很好,很有必要。”

  不久前,在浙江省温州市法学会联合该市鹿城区法学会共同举办的温州法学沙龙上,履职不到半年的常务副会长王易进对“法学沙龙”这种互动形式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对市、县两级联动的方式给予了厚望,同时鼓励各级法学会不管是主题内容还是组织形式,不但要求真务实,也要不断创新。

  王易进的另一个身份是温州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副书记。2014年8月14日,温州市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温州市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晓晖当选新一届会长,王易进为常务副会长,同时当选的还有专职副会长杨柏林。杨的另一个身份是温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这场以《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五水共治”》为主题的法学沙龙由杨柏林主持。截至目前,温州法学沙龙已经举办了四期,该活动在温州政法系统、法学界得到广泛好评。

  王易进在1月12日上午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坦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五水共治”战略部署,温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对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这次的法学沙龙就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具体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温州市‘五水共治’工作,全面坚持依法治水、源头治水、系统治水、全民治水,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助推‘五水共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是我们举办本期沙龙的目的。”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包涵奇告诉记者,“今后我们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还会组织更多这样的主题沙龙。”

  实际上,温州法学会在过去的几年中,无论是形式多样的法学活动,还是内容丰富的科研成果,都取得了斐然的成绩。2014年,该市法学会工作先后6次得到中国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主要领导和温州市领导的表扬和肯定。特别是在去年11月26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温州市法学会作为浙江省法学会唯一地市代表,就县级法学会建设做了典型经验发言,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请进来、走出去”办活动

  “非常高兴今天能在国家行政学院与来自温州政法系统的各位领导一起就网络舆情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2012年5月14日,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部副教授高宏存的开场白引来阵阵掌声。温州市法学会于2012年5月在国家行政学院首次举办“法学前沿理论和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为温州市法学会实施“走出去”工作迈出了第一步。同时,还在京举办“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温州”专题座谈会,邀请温籍在京法律界领导、法学界专家为家乡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时任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的充分肯定。

  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温州市瓯海区法学会会员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在北京大学举行,周旺生、于建嵘、王锡锌、陈少文、董晓宇、宋承敏、岳庆平等著名学者为参加研修学员授课。全体学员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这样“走出去”办活动,温州市法学会年年有,年年新。

  “走出去”了,同时也要“请进来”。近年来,温州市法学会通过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企业家、法官、知名律师以及业务权威人士,组织开展针对现阶段温州市中心工作以及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棘手法学问题进行研讨。

  同时,温州市法学会还挖掘本地法学专家资源,如前述“五水共治”法学沙龙就是以本市法学专家和业务骨干为主,采取主题发言和自由发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的。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钭晓东精心准备的《从善政到善治:五水共治与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开篇发言,到鹿城区副区长杨德听结合鹿城区治水现状和前期“五水共治”课题调研主题发言,从实务问题到高精尖技术,紧紧围绕如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五水共治”这一主题展开探讨,碰撞出精彩的火花。

  “本次活动我们还特别邀请了温瑞塘河沿线其他县(市、区)法学会领导和治污企业代表以及温州中欧文化促进会会长等参加,扩大了首次市、县两级联动的法学沙龙活动影响力。”主持沙龙活动的杨柏林说。

  除了“法学沙龙”形成常态外,温州市法学会还着力打造“法治大讲坛”品牌,扎实推进“双百”活动的开展。在“双百”活动实施过程中,组织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葛洪义教授主讲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讲座。2014年以来,温州市法学会还先后邀请到陈光中、应松年、孙宪忠、张保生等法学大家、名家来温州开讲“法治大讲坛”。

  王易进表示,这些活动为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开辟了全新的思维和全新的视角。

  自身建设实现新突破

  “温州市在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上的基本思路和协调路径是:理清三大问题,制定建设方案,统筹大力推进。”包涵奇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代表温州市法学会发言时强调。

  三大问题是为什么要建县级法学会?要建成怎样的县级法学会?如何来建县级法学会?对此,包涵奇进一步解释:

  首先,建立县级法学会组织是法学会工作触角的拓展和延伸,县级法学会具有其他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建立县级法学会就是要为当地党委政府碰到的难题和困惑提供有益参考、有利帮助,县级法学会要建成党委政府的“智囊团”、要成为研究成果的“展示窗”、要变成锻炼人才的“大炼炉”、要建成研究问题的“大平台”。

  再次,结合温州实际,2012年,温州市法学会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成雏形、三年见成效”的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通过领导亲自抓、上级有力促、部门扎实干、各地相互比等途径和方法,使县级法学会建设驶上了快车道。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温州市法学会除了乐清、文成以外的其他9个市区县均建有法学会,成为浙江省建成县级法学会组织数量最多的地市。同时温州市法学会还建成专业研究会2个,法学研究实践基地1家,拥有团体会员单位139家,会员2088名。

  成果转化“接地气”

  “除了完善自身建设和搭建法学交流平台,法学会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加强法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司法实践中。”王易进说。

  记者了解到,在温州市委政法委的重视下,温州市法学会提升法学研究成果应用工作被列为2014年度“十大重点项目”之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上可谓成绩斐然。他们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关注温州经济等领域的焦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了一批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法律制度,真正当好温州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政法机关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了“智囊团”与“思想库”的作用。

  迄今,温州市法学会已收获20多项法学研究转化成果。2014年,温州法学会还立项课题35项,完成课题结项24项,其中10篇重点课题。

  包奇涵坦言,温州市法学会的研究成果一方面服务于政府职能部门,而另一方面更在于为民服务。

  2014年11月7日,温州市法学会首家研究实践基地在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成立。

  “基地将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和高端法律服务,为法学会的优秀研究成果提供一个转化平台。”王易进对研究实践基地的功能定位这样诠释,“基地还要梳理汇总法律中的实务问题,为法学研究提供课题来源,做到研究一个命题,形成一个观点,运用于实践。另外,通过这个平台要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法律实践后发现的不足反馈出来,再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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