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9 来源:天津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天津市法学会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和襄军同志专报了建柱同志重要批示和乐泉会长、冀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力量凝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上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繁荣法学理论研究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动,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天津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学理论和法律服务保障。
二、积极推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研究。紧紧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市场监督等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有天津实践特点的研究成果。围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司法审判制度机制,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为导向,积极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联系,加强对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等重点改革专题调研,形成研究成果,组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题研讨,服务推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三、组织推动服务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研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按照市法学会《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服务法治天津建设实施意见》确定20项重点课题,组织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的前瞻性理论性实践性课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健全完善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建立市法学会研究成果专报制度,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研究咨询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将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成果及时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为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四、积极拓展法学法律服务新领域。发挥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作用,加快建立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高端智库。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各研究分会合作交流,完成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天津分中心、中国法学会法律咨询中心天津分中心组建,搭建起开展法学法律服务新平台。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交流,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区县法学会探索建立“法学专家学者进法院、进检察院、进公安、进司法、进区县”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到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区县调研走访、举办讲座,与市司法局配合,积极参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市高校法学院配合探索建立法治实践基地,推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区县和街乡镇已建立的“三中心、一平台”,扎实推进法学法律服务“六进”活动。开通市法学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提升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积极推动对内对外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京津冀法学法律交流合作机制作用,启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服务课题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定期交流研究成果。完善京津沪渝四直辖市法学理论研究动向及成果定期交流制度,做好第五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和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课题选定和论文征集工作。积极参与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推进环渤海区域法学法律交流合作,搭建法学会对外交流平台,启动对外交流项目。
六、加快推进区县法学会各项建设。年内完成区县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召开,建立区县法学会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服务,发挥区县法学会职能作用,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建立区县法学会工作联系沟通机制,总结交流成功做法和经验。建立区县法学会管理会员制度,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年内完成建设区县“会员之家”。加强指导推动,完善综治目标考核项目,厘清工作权重,明晰工作职责,为区县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七、切实加强涉法社团管理服务。健全法学会学科分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涉法类社团年度工作考评机制,积极推进学科分会建设,建立学科分会联系点和研究课题项目制度,落实承担省部级和市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和服务管理措施,提升涉法社团建设管理水平。年内完成卫生法学分会、环境法学、劳动法学等学科研究分会筹建。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指导推动学科分会依照《章程》,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合作,努力把学科分会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坚强阵地。
八、加快推进法学法律人才培养。落实《天津市法学法律人才10年培养发展规划》,建立与市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和法律实务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充分利用法学理论研究媒体和研究论坛,发现学科带头人和法律实务拔尖人才,加快培养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骨干队伍,搭建法学法律人才成长平台,开展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评选活动,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等评选活动。建立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拔尖人才库,加大优秀研究成果和转化成果奖励力度,组织申报中国法学会2015年省部级课题,组织推荐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评选,编辑2015年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
九、做好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标准、优化结构、立足基层、确保质量,加快会员发展,在现有会员基础上,实现发展数量翻番,扩大覆盖面。完善会员管理服务办法,升级会员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广大会员的服务信息系统。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会员活动,不断增强法学会群团组织凝聚力。健全完善会员参与法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组织开展立足本岗、发挥作用创建活动,推动会员工作整体跃升。
十、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共同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水平,继续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举办法治“四季大讲堂”,探索建立“双百”活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双百”活动进区县和部委办局党委学习中心组试点,推动区县法学会举办“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邀请国内和我市知名法学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团市委市司法局等部门配合,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美丽天津建设基层行活动,与市社联市高校配合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大型普法宣传咨询活动。与市美协、市摄协和市委政法委文联、市高校法学院配合,筹办“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成果”书画摄影展。
十一、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网络,加强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宣传推动机制,加快推动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利用法学会网站、借助各大新闻媒体开设法治栏目和法治节目,建设法治微信新型普法平台,加大法治天津建设宣传力度。理顺《天津法学》运行机制,提升质量和影响。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认识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准确把握法学会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好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制文化创新的职责和使命。始终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注重把团结服务所联系的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高度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法学会群团组织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地把他们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凝聚到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上来。
十三、加强党的建设提升群团组织凝聚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会工作全过程,落实市法学会重大事项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制度。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把中央和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在工作中。
十四、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群团组织服务效能。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干部观大势、掌全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能力。落实从严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党员示范岗,建立岗位职责效能责任制,坚持工作讲评制度,把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经常化。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各项制度。坚持高标准,追求高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干出新水平,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