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19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月9日,中共淮北市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淮北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淮北市法学会专门组织市直政法部门和律师行业的优秀会员参加了由文件起草组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会员们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并提交了书面意见,为《实施意见》的顺利出台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淮北实际,将具有淮北实践特色的40多项做法措施写进文件,使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部署在淮北具体化、实践化。主要特点是:
一是总体目标清晰。明确提出到2020年,立法能力不断加强,立法质量显著提升,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基本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既体现了淮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态度,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
二是加强地方立法立规准备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重大部署,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争取尽快获得地方立法权。建立健全市人大立法机构,增加有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比例,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实立法人员。在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内,适时开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立法活动。
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提出强化镇(街道办)公共管理、社会服务职责,探索建立政府性合同审查制度,厘清文明创建体制机制,探索城市管理执法向镇延伸等措施。推进综合执法,在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
四是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制度,稳妥推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管理机制,完善诉讼档案查询制度,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措施。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增加“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评”专节,要求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