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12 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月9日,贵州省法学会赴遵义市法学会开展调研
2015年1月9日,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同志一行4人赴遵义市法学会调研。听取了遵义市法学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开展的主要工作等情况汇报。
遵义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自2008年12月换届以来,一直由市司法局代管,由市司法局律管科负责学会日常工作,每年由市司法局拨付5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工作。市法学会曾多次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省、市等组织的各种法学论坛、法学交流等活动。鉴于目前市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已调离,没有编制等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已多次向市委就市法学会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作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做好市法学会日常工作。
在认真听取市法学会工作汇报后,徐文山同志肯定了市法学会的工作,针对目前现状,徐文山同志提出了五点工作建议:一是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有关规定抓紧时间换届,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启动后法学会工作遇到的有利契机,不断推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要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必要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黔政法〔2014〕39号)文件精神,“市法学会领导班子可参照省法学会领导班子的构成,会长由副厅级领导同志担(兼)任,也可由各市(州)委政法委书记担(兼)任。”市法学会会长可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兼任,也可以由德高望重、已退休、热心法学事业的同志担任。四是要积极推动经济发达、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智囊和助手作用。五是围绕法学会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法学教育等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让市法学会工作更加接地气。
最后,徐文山同志指出,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各项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有所为,有所成”,不断提高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成克才,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吴世禄和市司法局律管科科长、市法学会秘书长江萍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