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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法学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时间:2015-01-05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30日,枣庄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2014年12月30日,枣庄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周杰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政法各部门兼职副会长及第四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参加了会议。会议补选了第四届枣庄市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总结2014年市法学会主要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各项工作。

  周杰华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枣庄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成绩。一是法学法律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取得良好效果。全市广大会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深化改革和加快城市转型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法治枣庄”、“平安枣庄”建设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写出了一大批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依据,有的研究成果直接用于指导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二是法学法律交流活动丰富多彩。市法学会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活动、第二十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评选,有5件作品获奖。有5件作品入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有3件课题纳入2014年度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立项。2013年、2014年市法学会两次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上作经验介绍。三是“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成效显著。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统一部署,市法学会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共举办法治报告会104场。5万余人参加法治宣讲活动,羸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四是会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市法学会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法学会工作考核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发展新会员,不断壮大会员队伍。截止目前,全市建立区(市)法学会工作站7个,市直执法部门及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建立法学会联络站56个,发展法学会会员1288人,占山东省会员总数的七分之一。

  周杰华同志对2015年全市法学会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第一,要贴近实际,积极推进法学法律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市法学会拟成立五个侧重于应用的研究会。各研究会会长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由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和学术专长,成立各类法学法律研究会,更多地侧重于学术研讨和司法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的研究。第二,要整合资源,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开展法律服务中的第三方优势、资源优势、协调优势和交流平台的优势,依托基层司法行政机构,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和引导本地法学法律专家和学者、政法干警、职业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调处基层矛盾纠纷,引导广大群众逐步走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路子。第三,要增强实效,深入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要在总结去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基础上,围绕中心,贴近实际,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扎实地开展2015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适应新形势,运用新手段、新媒体,广泛进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第四,要加强领导,为全市法学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学会的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法学会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制度,将法学会工作纳入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总体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检查考核的内容,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考核。要定期研究法学会的工作,认真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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