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2 来源:南宁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开展东盟法律培训 建立区域性国际法律人才队伍
——2014年南宁市法学会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泰国法研修班”开班
2014年11月24日上午,南宁市法学会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泰国法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广西民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举行。广西法学会,南宁市委政法委、南宁市法学会、广西民族大学,以及来自南宁市政法部门、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其中也对涉外法律工作、法律外交、法治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中国和东盟这一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自贸区正在迅速提升。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而东盟就处在新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现在随着这个发展战略的加快推进,广西与东盟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法律等领域的合作也不断深化和拓展,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南宁与东盟国家的联系也日益紧密。随着双方经贸和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双方的司法界人士都需要了解和掌握对方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在这样的背景下。南宁市法学会于2013年10月在广西民族大学建立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由南宁市委政法委主管、南宁市法学会主办、广西民族大学承办。建立基地目的是以广西民族大学和东盟国家高校为依托,从2013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期东盟国家法律研修班,有组织地对南宁市法律工作者进行东盟国家法律、语言及相关知识培训,加强东盟法律应用性、实践性人才培养和人才资源开发,加强与东盟国家法律界之间的理论与实务经验交流,提升法律工作者东盟法律业务素质,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2013年培训基地成功举办了首期培训班“越南法研修班”。45名学员通过一个月时间学习,初步掌握了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法律和政策,对越南国家法律制度等有了基本了解,对重点学习的越南民商法及经贸相关法律已能进行实际操作,对越南语听说也有了一定掌握。特别是请了越南知名教授、国内知名专家来授课,也到了一些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办班规格高,办班模式有特色,符合实际的需要。无论学员还是授课老师,反映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培训,也探索了南宁市培养东盟法律人才的有效途径。
今年的培训班为“泰国法研修班”。培训班列入了2014年南宁市干部教育“十二大工程”重点项目。学员增加到50名,来自南宁市司法系统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仲裁人员、司法行政工作者,在集中学习研修的一个月里,将重点学习泰国法律制度,特别是泰国刑法、民商法、经贸法律制度以及中国与泰国合作的最新法律和政策。研修班将邀请泰国大学的专家教授以及国内相关的专家授课,期间还安排学员到有关实务部门进行学习交流。
今年选择泰国的国家法律作为学习内容,主要考虑到了南宁是中国通向东南亚的重要城市,特别是与泰国距离较近,根据专家研究,广西的壮族与泰国的民族都是“同源异流”,双方习俗相似、语音相近,广西有不少华侨华人在泰国,广西与泰国产业结构、产业水平相近,农产品贸易往来紧密,文化交流更是频繁,广西几所大学在泰国都建有孔子学院,人员交往很活跃。因此,对泰国的法律制度多一些学习、了解,显然十分必要,是南宁开展东盟国家法律培训总体布局中很重要的培训工作。
南宁市政法委、南宁市法学会、广西民族大学共同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学习结束后还要对学员进行考核考试,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的,将通报到所在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管理,严格考勤,严格纪律的系列要求,确保培训班取得预期的学习成果,学员学有所得,学有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