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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时间:2014-12-11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3日下午,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法治黄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黄冈市法学会联合主办全市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熊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刚主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与法规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市法学会部分理事和会员代表,分别结合职能职责,畅谈如何提高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熊长江同志指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其意义十分重大,影响也必将深远,它不仅标注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新高度,也体现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常态。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其主旨就是切实尊重、维护和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熊长江同志要求,要在学习宪法上求“深”,准确把握宪法精神。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新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历经四次修正,经过32年实践检验,证明了现行宪法的先进性,完全符合党和人民的集中意志。

  熊长江同志提出,要在宣传宪法上求“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要注重拓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宣传宪法不能光读本本,讲条条,而应注意大力宣传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性,把宪法宣传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相结合,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相结合,与“六五”普法相结合,与推进法治黄冈建设相结合。要坚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宣传。宪法决不是高高在上的远离群众的宣言,而是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实实在在的保障书,任何违背宪法侵犯公民权利和利益的做法,都必须得到纠正,公民都有权获得救济。同时要通过宪法的宣传,让人民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遵守和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引导公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熊长江同志强调,在实施宪法上要求“严”,推进法治黄冈建设。要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依法执政。大力培育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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