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0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迎接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日子,3日上午,市法学会、市中级法院联合举行“首个宪法日。依宪治国”座谈会,法学界、司法界、法律界以及新闻界有关人士共聚一堂,畅谈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呼吁全社会要共同维护宪法尊严、促进民主法治进程。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接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又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建设法治中国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对促进我国民主法治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家纷纷表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维护宪法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前提,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必须坚持依宪执政,而公民学法守法也必须首先从学习和遵守宪法开始。
大家还就如何加大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养、努力建设法治揭阳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最后,周新全会长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证明我们党实施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胆略,标志着我们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路迈出坚定的步伐。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一个标志性重大转变。对此,我们应充满信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更为法学会的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法学会成立时间虽然不长,但目前是有编制、有人员、有设备、有场地,各项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依赖于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希望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振奋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法学会的工作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参与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揭阳平安稳定,促进法治揭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