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9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4日,山东省法学会在济南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12月4日,山东省法学会在济南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李玉福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分研究会负责人和法学专家学者等20余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新形势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出了全面论述,必将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讨论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这在我党建设的历史上是首次,描绘出了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新蓝图,也为我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赋予了新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大家表示,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记责任,勇于担当,切实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李玉福指出,全会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理论和经验不断成熟,法治中国建设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也体现了中央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我们要把全会要求贯穿到法学研究各项工作中去,推出更多有质量、有高度、有应用价值的法学研究成果,努力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