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在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工作机制基础上,抓住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法学会的发展机遇,着力抓好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开创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
一、紧紧依靠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把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好
以认真贯彻中政委﹝2004﹞5号、﹝2009﹞18号文件精神为主要抓手,积极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取得支持,帮助法学会解决实际问题。2012年1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并增设了自治区法学会内设机构,充实了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法学会职责,完善了法学会的管理体制,理顺了工作机制。2012年10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听取了自治区法学会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法学会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研究了加强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意见。2013年3月,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繁荣宁夏法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成为指导和推动法学会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法学会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也带动了地市级法学会发展。到2012年,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五个市全部完成法学会建设任务,实现了“全区100%成立法学会”的工作目标,一些地市的法治论坛办出了地方特色。2009年、2012年自治区法学会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
二、精心抓好专业研究会主阵地建设,促进和繁荣法学研究
在工作中,我们把所属专业研究会建设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主阵地精心建设。一是 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以“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设置科学“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研究力量,拓展研究领域,现有的宪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诉讼法学和中阿经贸法律事务7个专业研究会,汇聚了全区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学科研院所、法律院校的主要人才,成为法学会团结、联系法学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二是 做好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加中国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的学术交流活动,近五年来在“青年法学家论坛”、“执法公信力论坛”、“调解高峰论坛”、“西部法治论坛”上共有近百篇论文获奖。按照《研究会工作规则》和《研究会管理办法》,督促各研究会以落实好年会制度为基础,开展各类学术活动,鼓励跨研究会进行理论研讨,促进研究会交流与合作,提升能力和水平建设。落实法学研究动态联系制度,各研究会结合时事,及时分析社会热点问题,解读焦点案件,召开新法实施座谈会,在全区起到了积极的舆论引导、宣传作用。三是 发挥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主力军作用,参与全区应用类法学课题研究。鼓励研究会参与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的意见征集和研究工作,由3个课题被中国法学会立项。积极承担多个自治区重大课题研究,其中,法律事务进宗教场所、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等成果被领导批示或实务部门采用,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转化和应用。在自治区法学会近五年立项的105个课题中,由研究会直接承担的占到三分之二,而且全部结项,成为全区法学研究的主阵地。
三、始终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法学会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们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努力提升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从学术委员中选派专家学者担任自治区人大、政府立法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宁夏社科界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等,参与自治区十多部法律、条例的立法听证和意见修改,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努力成为服务法治宁夏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二是打造“和谐社会与平安宁夏”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了六届,先后以西部大开发、西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创新社会管理、文化建设等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实践为主题,组织全区法学界法律界开展深入研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践提供理论支撑。2012年,成功承办了“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对宁夏和西部地区法治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自2006年启动至今共举办了60余场法治宣讲,受众达10万人。2012年“双百”首次进入自治区党委和五市党委理论中心组。牵头组织撰写、发布《宁夏法治建设回顾》,全面介绍我区立法、司法、普法、法律监督、法学研究、法学教学与科研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等各个领域的成绩和亮点,以及宁夏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进程及成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办好《宁夏法学》和宁夏法学网,既是宁夏对外法学交流和法治宣传的重要平台,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便捷窗口。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