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近年来,长治市法学会在省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实施‘五五战略’实现‘四个率先’”这一中心,突出抓好自身建设、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为建设平安长治、法治长治,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一、以“三个规范”为基础, 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组织建设逐步规范。市委、市政府把加强法学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3次召开市委常委会,8次召开编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学会的机构、编制、经费、人员配备等问题。2006年8月市法学会被批准成立常设工作机构,核定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4名,内设办公室、会员部,配备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2名科级领导职数。同时,把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专项研究内容,提上议事日程,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县级法学会建设中的编制、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2006年12月,武乡县在全市第一个成立县级法学会,县级法学会机构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已有12个县区成立法学会,全部为参公事业单位;6个县已取得编办批文,1个县正在筹备成立中。2008年,经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市、县两级法学会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县两级法学会基本实现“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工作保障逐步规范。自2007年以来,市法学会设立了专门账户,单独核算,业务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列支20万元工作经费,每年筹集研究经费20万元,市委政法委在保证办公用品的情况下每年拨付3至5万元用于优秀研究成果的表彰奖励。从城区法院腾出10间办公用房,作为市法学会机关独立的办公场所,投入50万元配齐了办公设施和工作装备。为进一步加强法学会日常工作管理,建立了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商讨本会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相关事宜。在对原有制度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学习、会议、请示汇报、财务和车辆管理、考察交流、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优秀论文评选、档案管理、公章使用、购置保管等14项规章制度,使法学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规范。
会员管理逐步规范。为进一步加强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我们建立会员档案和会员联络制度,在县市区和个人会员较多的单位建立联络组,确定联络人。为使会员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制定了《关于加强市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同时对会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登记。截止目前,我市法学会已发展会员661名。
二、以“三个服务”为重点,法学研究蓬勃开展
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们积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研究应对之策。去年以来,参与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等文件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参与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政府通告8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260余条。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点课题,开展了招商引资和征地拆迁中行政执法、可持续发展与法治建设、社会人管理新机制,中小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对策研究。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全市法学研究成果被市、县党政领导批示和采纳的达380余项,研究成果转化为规范性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文件刊载的有280余件。
服务基层政法工作。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组织开展了大调解体系建设、“六大领域”矛盾化解等问题的研究;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等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政法队伍等问题的研究;围绕社会治理方式转变,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京非正常上访治理对策的研究。去年以来,共组织针对性调研18次,撰写调研文章200余篇,提出对策建议60余条,研究成果被《山西政法》等省级刊物采用30余篇,为解决政法工作难题提供了理论支撑。
服务群众法治需求。2007年6月,法律咨询委员会作为法学会的分支机构正式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先后有68名会员参与了全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百日百案化解攻坚”等活动,在会诊疑难案件、妥善处理上级交办案件、开展执法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来,参与了368件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的集中化解工作,妥善化解356件。特别是在参与处理的“4· 7”杨亚琪交通事故案”中,通过组织专家学者多次分析、论证,提出了合理可行、双方当事人都接受的意见和建议,为案件的妥善解决奠定了基础。
三、以“三大平台”为载体,法治宣传影响力不断扩大
以普法宣传为载体,增强工作实效。市、县两级法学会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每年以报告团、讲师团等各种形式,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12· 4”等普法活动,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六五普法”、“法律六进”为契机,定期组织法学专家深入机关、企业、单位和学校作法制报告,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长治法学》为载体,展示工作成果。为传递动态信息、交流研究成果、展示工作平台,我们创办了《长治法学》会刊,开设专家访谈、学术交流、案例评析等专栏,为会员提供交流的平台。目前,《长治法学》已刊发调研文章700余篇,成为传递和反映法学研究新观点,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
以学术交流为载体,提升能力水平。为拓宽广大会员的视野,提高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水平,我们组织法学研究优秀人才参与了“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三晋法治论坛”、“上党法治论坛”等交流研讨活动,市中级法院樊红芳撰写的《论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入选“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第二十三次经济法学术研究会”并获得优秀论文。组织会员赴台湾学习考察,对外交流的广度、深度都有了新的开拓和进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为法学会的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研究依法治国推进过程中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着力发挥“核心智库”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更好更有效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山西省长治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