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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法学会: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在参与法治建设活动中发挥智囊和助手作用

时间:2014-11-3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周武红

  我市是革命老区。全市12个县(区),有壮、汉、瑶、苗、彝、仡佬、回等7个世居民族,总人口370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87%,其中壮族占85%。近年来,在上级法学会指导和市委领导下,我们组织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推动县(区)法学会建设、创新参与法治建设活动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市法学会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

  市委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2009年9月,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准成立百色市法学会,成为广西全自治区第一个有机构编制、有财政预算经费、有独立办公场所和相应设备装备的市级法学会。时任市委书记(现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正东说:说一千道一万,解决好法学会的机构编制、财政经费和办公场所才是真实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法学会及时在我市召开广西全区市级法学会建设工作推进会,并决定在我市进行县级法学会建设试点。

  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县(区)法学会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两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韦瑞灵、周武红,先后多次召集各县(区)政法委书记集中深入学习中央政法委、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县(区)法学会建设工作。2010年6月,时任乐业县委书记周武红率先推动成立乐业县法学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参公管理)2名,明确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为副科长级。

  乐业县法学会的成立,突破了我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瓶颈。我们随即在乐业县召开乐业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市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现场会,组织各县(区)政法委书记现场观摩和借鉴经验推动工作开展。我们在工作中采取3条措施:一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负责督促协调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打通县(区)党政一把手的“重视关”; 各县(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打通编制管理部门的“守门关”;县(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及政工科长负责提供成立县级法学会的相关参考资料,直接与编制管理部门承办人员对接,打通编制管理部门办事人员的“效率关”。二是加强督查,定期通报进度。实行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领导成员分片督办责任制,分头深入县(区)指导督促,发现难点问题及时反馈市委政法委书记协调突破。同时,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区)法学会建设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纳入政法综治工作考评,强化绩效考核。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把县级法学会建设任务与政法综治工作同决策、同部署、同检查、同汇报,把县(区)法学会建设列入年度综治考评计分和绩效考评计分。

  通过以上措施,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大大增强了责任感和主动性。到2012年10月,全市12个县(区)全部成立了有机构编制、有财政预算经费和办公场所的县级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均明确为副科长级。市县两级法学会机关专职干部共29名。全市的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也由原来不足百人发展到1065名,团体会员43个。2014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法学会在我市召开广西全区县级法学会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我市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经验。

  二、以协助县(区)政府处理信访问题为切入点,创新法学会参与法治建设活动的新途径

  在推进法治建设活动中,地方法学会如何发挥作用,这是我们积极思考和努力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针对我市基层群众信访问题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我们在2011年12月召开的市法学会理事会全会上,提出县级法学会在政府信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想,得到了各县(区)法学会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各县(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县(区)法学会在县(区)政府信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目的,就是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协助政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做法是:县法学会每天安排若干名熟悉法律的会员在政府信访接待中心挂牌上岗接待信访群众,任由来访群众随意挑选作为自己的法律咨询人或者诉求代理人。对合法权益确实已受到侵害的群众,法律专家帮助指引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求;对无理缠访、非法闹访的群众,法律专家则以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向他们宣传法律,帮助他们解疑释惑,指出其无理缠访、非法闹访的严重后果,从而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息诉息访。

  2012年6月,平果县委率先批准县法学会在县信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室,并给予安排独立的办公室。县法学会每天安排2至3名熟悉法律的法学会会员挂牌值班,专门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短短几个月内,协助县委、县政府依法化解了一大批“老大难”信访积案。这一举措,既为党委、政府分忧,也为信访群众解难,得到了县领导的高度评价。我们及时总结平果县法学会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各县(区)推广开来。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都很快批准县法学会在县信访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室,并安排给独立的办公场所,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现在,我区的县级法学会已经成为了党委、政府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得力助手。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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