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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法学会:以推进法治建设为核心 高水平谋划法学会工作

时间:2014-11-3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广东省东莞市法学会副会长陈斯

  东莞市法学会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成立以来,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按照“立足东莞、研究东莞、服务东莞”原则,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努力繁荣法律文化,有效服务法治实践,扎实地推进了法学会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高起点开局,规范机构设置

  从全省来看,我市法学会工作起步相对较晚。2010年5月,省编委批准省法学会由省司法厅代管调整为省委政法委管理后,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有关领导多次到我市指导、督促筹建法学会事宜。时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从加强全市政法工作、推进法治建设的大局出发,要求我市高起点谋划法学会工作,切实规范机构人员设置,指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苏云太抽调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筹建工作组,先后多次到省法学会汇报,赴广州、肇庆等市法学会进行学习考察,并与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惠州、湛江、茂名、清远、潮州等市联系了解法学会基本情况,对我市筹建法学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向市委请示。在各级各部门领导的积极努力下,市委批复同意我市成立法学会,并于2011年1月28日召开成立大会,由黄双福同志担任会长,副会长13人,常务理事12人,理事共81人。法学会设秘书处,挂靠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秘书长(正科级)1名,人员经费开支由市财政核拨。高起点的开局、规范的机构设置,为我市法学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立足基础性工作,推进法学研究

  成立法学会之后,我们立足法学研究基本职能,努力打造“三个平台”,多形式推进法学研究。一是学术刊物平台。认真做好学术刊物《东莞法学研究》出版印刷工作,为我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可以充分展示才华的媒介和平台。目前,已编辑出版《东莞法学研究》12期,收录文章172篇,合计将近100万字。二是征文活动平台。根据省市有关部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开展专题征文活动为抓手,活跃学术研究气氛,实现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积极作用。先后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征文活动21次,收集选送各类文章153篇。三是法学研讨平台。我们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创新性地在市第一人民法院设立司法实务研究中心,依托这个平台,先后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5场,逐步探索整合法学研究资源,实现资源融合,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我们积极协助省法学会承办第四届粤港澳法学论坛,中央、省有关单位领导以及粤港澳三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共180人参加了论坛,市法学会及会员选送的文章先后获得省级奖项3次、全国奖项6次,法学、法律界学术氛围日渐浓厚,法学理论研究水平明显提升。

  三、努力多方面探索,服务法治实践

  我们以开拓创新为突破口,坚持打好“三张牌”,努力拓展法学会业务职能,积极投身法治实践。一是打好服务中心“牌”。我们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依然抽调人员参与政法中心工作,2013年抽调人员加入市“三打”办综合组,协助开展全市“三打”工作;2014年抽调人员加入市委政法委教育实践办,协助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发挥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的优势,围绕不同时期政法工作中心,协助相关科室开展专题调研6次,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提高了会员研究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打好法制宣传“牌”。充分发挥法学会与其他社会团体相互合作的积极作用,与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举办“法官人格精神与青年成长呵护”等系列法制宣传讲座,同时,组织法学会理事,参与普法办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在重要时点向各大学校中小学生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安全教育、防范措施等,加强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与法律教育,推进我市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在成立之初,我们还与东莞移动北区分公司合作开展了“中小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团体会员单位的法学法律专家为100名中小企业代表进行涉及中小企业经营法律法规、法律风险防控的法制宣讲,全面拓展法学会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法学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打好“双百”活动“牌”。按照省“双百”活动组委会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全市“双百”活动,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双百”活动的品牌效应。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运作机制

  我们从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入手,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努力挖掘内部潜力,逐步使法学会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取得明显成绩。短短几年,学会机关先后有1人次被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1人次被评为市优秀社科工作者,市法学会也因此被为2011年度东莞市先进社科社团。一是完善内部运作。我们认真做好法学会机关内部文秘和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法学会章程规定,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理事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会议精神,总结往年工作、研究部署新一年工作任务,增补改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目前,已举办理事会议4次,先后增补改选了副会长10人、常务理事6人、理事30人,完善了法学会的内部运作程序。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成立之初,我们就组织召开了理事联络人会议,各团体会员理事联络人20人参加了会议,通过讨论建立健全理事联络制度、团体会员信息报送和定期投稿制度,在学会机关仅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上,充分发挥团体会员单位和理事联络人的积极作用,挖掘内部潜力,逐步规范法学会各项业务。三是加强会员管理。我们在成立大会首批发展20个团体会员的基础上,每年稳步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目前已有团体会员单位24个、个人会员263人。按照省法学会关于加强会员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法学会会员信息档案管理,做好会员申请表审核、信息录入和会员证制作,所有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资料均入档留底并在电脑录入,切实实现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规范化管理。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广东省东莞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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