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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学会:服务美丽天津法治天津建设 推动法学会工作实现新跨越

时间:2014-11-3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康利

  天津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美丽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主线,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大力推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水平,壮大会员和法学人才队伍,建立完善推动工作落实的制度机制,强化法学会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展现新面貌,取得新成效。2013年在全国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中取得了第3名的好成绩,实现了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法治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繁荣法学理论研究

  制定了《天津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建设发展实施纲要》,每年确定20项重点研究课题。围绕美丽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法学法律问题,形成了城市农村城镇化农民权益保护、空气污染治理、城市交通压力缓解等一批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紧贴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开展课题攻关、专题调研,形成了“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基层法律服务“一站三中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法律需求问题、开展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等一批研究成果,一些成果形成了市人大、市政协提案,转化为地方法规、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计卫委、司法部联合在津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医患纠纷大调解经验。

  建立法治天津建设指标测评体系,完善涉法涉团研究工作考评体系,成立了天津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专家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组织编纂了《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成果文库》,开通了天津市法学会网站,提升《天津法学》办刊质量,组织市政法部门挖掘天津司法历史资源,编纂完成了《中国天津司法起源与发展》,丰富我国法治历史文献,填补了地方司法史研究的空白。为群众和法学法律工作者鉴古知今、激励奋斗,提供有益的学习参考。

  二、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建机制,大力加强区县法学会、学科分会和会员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意见,市委政法委转发了《天津市法学会关于组建区县法学会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高度重视区县法学会建设,多次做出批示。市委组织部就区县法学会兼职领导审批专门下发文件,市综治委将区县法学会工作纳入全市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推进区县法学会建设给予重要指导和大力支持。今年上半年, 16个区县全部完成法学会组建工作,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活动,实现了基层法学会工作新跨越。市法学会召开区县法学会建设推动会,印发了《天津市法学会工作指南》,有力地推动区县法学会各项工作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法学学科分会建设。组建了国际经济法学、犯罪学、刑法学、体育法学、应用法学等14个分会,基本形成了学科齐全、结构合理、设置科学、覆盖广泛的法学社团研究体系。市法学会制定了《学科分会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强化对各学科分会年度研究工作量化评分考核。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使各学科分会工作真正开展起来、活跃起来。

  建立按部门和学科分会会员联络员制度和工作网络,建成了全市“会员之家”。市法学会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天津市会员信息和档案管理规则》。认真做好会员重新核实登记和新发展会员工作,我市会员发展数量实现了新跃升,实现中国法学会会员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律实务部门的全覆盖,会员的文化层次、知识结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会员立足基层、服务当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咨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供法律服务。市政法各单位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疑难问题和案件的过程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市法学院校和各学科分会的会员深入企业、基层和社区,积极参与法律普及和咨询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深化“双百”活动,大力提升法学交流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以深化 “双百”活动为抓手,推进法制宣传“四下沉”。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开设了法治四季“大讲堂”,每季邀请国内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就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讲座辅导,提升了教育培训层次,增强了教育针对性。中国法学会网站、民主与法制和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天津长安网等新闻媒体多次刊发市法学会经验材料。

  为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要求,天津市法学会联合北京市、河北省法学会在天津举办了京津冀法学交流合作机制启动仪式。合作交流机制将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区域法学会定期协商沟通机制、法学研究交流机制、法学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法制宣传共享机制和法律咨询服务共享机制,以实际行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打造“两个升级版”。

  深化环渤海和京津沪渝法治区域法学研究交流合作。2013年我市承办了第八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今年我们积极协办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2014年10月,我们承办了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市司法局被评为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单位,市公安局被评为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组织单位。

  下一步,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的目标任务,坚持以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进一步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做大做强基层法学会,发展壮大法学法律人才队伍,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美丽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服务保障。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天津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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