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1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1月14日上午,浙江省法学会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在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举行了成立仪式。会议由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委员、东方学院院长黄董良教授主持,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卢新波教授,浙江省法制办原主任郑志耿等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卢新波副校长代表学校致辞。他说,依托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成立的浙江省法学会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主动对接城乡一体化法治发展重大需求,以土地资源、新型城镇化、财政转型等为对象,开展法律、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管理、农村经济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实现多学科协同创新,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陆剑锋专职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对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出了战略性部署,它的根源就在于实现人民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其核心就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对繁荣法治理论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将召开的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将对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在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面临重大改革机遇的形势下,浙江省法学会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应运而生。希望研究中心今后一要立足智库定位,把握思维方式,力求宏观站位、思考广度、研究深度,统筹哲学思维、法治思维、多学科融合思维,实现信息、智慧、人才的最佳格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摸清底数,紧贴中心,瞄准学术前沿,提出学术观点;三要注重成果转化,丰富研究形式,形成跨学科创新研究平台,不断提升研究中心的工作活力;四要规范平台运行,形成研究合力,促进学术繁荣发展,助推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最后,陆剑锋专职副会长以一副对联“建智库聚八方人才,献良策谋城乡融合”,横批“法治引路”,来表达对研究中心的良好祝愿和殷切期待。
会上,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宣读了中心成立批文,陆剑锋专职副会长和卢新波副校长共同为省法学会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揭牌,并向研究中心主任韩灵丽、副主任鲍海君、靳明、徐保根颁发了聘书。
来自省人大、省政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法院、城建规划部门、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嘉兴学院、宁波万里学院及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领导与教授出席了会议,共同见证了研究会的成立,并就研究中心成立后的合作与研究提出了各自意见和建议。研究中心主任韩灵丽教授就研究中心未来的组织架构、业务定位与工作开展,提出了初步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