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6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1月2日,北京市法学会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会
为了提升首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智库作用,北京市法学会组织研究会骨干成员一百余名和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于11月2日下午在京民大厦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会,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莫纪宏教授对四中全会《决定》进行解读。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主持会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莫纪宏教授对四中全会《决定》进行解读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
莫纪宏教授的讲座主要分四大部分:《决定》诞生的过程及其意义、《决定》对依法治国理论的重大贡献、《决定》规定的一百八十多项改革措施的特征及其实现的方式、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需要加以研究的几个问题。
莫教授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决定》是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起草《决定》的方法论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方针政策精神,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学习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努力把全会决定涉及的重大问题研究透彻、阐述清楚,使全会决定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
莫老师重点对《决定》的主要内容,即指导思想、两个总目标、五项原则、六项任务和185项法治改革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报告会共持续3个小时,学会全体人员认真听讲,不时地记录。报告会结束,有学者进行了个别提问,莫教授进行了解答。
报告会会场
本次报告会,北京电视台派记者对会议进行采访,苗林书记接受采访,他说北京市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为了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内涵,准确把握法治的精髓,以便于发挥专家的理论引领作用,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要紧密结合,在法治改革和实践探索中,理论要起到指引的作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北京法学会要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本质工作领域,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下去,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首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蒋立山和环境法研究会副会长高桂林也分别接受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