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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4-12-0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11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4年11月29日上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由我会主办、研究部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主持。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师大刑科院院长赵秉志教授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北师大刑科院名誉院长暨高铭暄特聘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师大刑科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京平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师大刑科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周光权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北师大刑科院院长助理袁彬副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一处许永安处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黄应生副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宋丹处级助检员,公安部法制局刑事法规处李昊翰主任科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王志坤副主任等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

  赵秉志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立法研讨会的背景和目的。他指出,国家立法机关委托相关法学研究机构、法学社会团体进行修法的研讨,是提出建议的一个重要形式。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学法律界的最高、最重要的学术团体,邀请刑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专家学者们开这次研讨会,不同于各个院校,更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研讨会内容将作为立法机关的重要参考。《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是国家立法机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正案草案。刑法学界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给予充分肯定,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条款也将提出建设性意见。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师大刑科院副院长宋英辉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

  与会专家学者对修订草案展开了热烈深入、富有成效的研讨。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是立法机关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全面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了宽严相济的政策,总结了这些年来我们刑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不少是新问题。但学者们也提到,虽然在现阶段相当长时间内,对社会上需要解决的一些新问题合理适度入罪还是主要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贯彻“宽严相济”、“刑法谦抑”原则,非必要的不要轻易入罪入刑。在刑法修正过程中,既要考虑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也要考虑如何更好地保护人权,体现刑法的谦抑性。与会专家学者还就死刑的刑法规范、加大对恐怖主义惩治、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危险驾驶的涵盖面扩大、强化人权保障、加大对腐败犯罪惩治力度、惩治失信背信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修正案草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真知灼见。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贵方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高铭暄教授在总结时指出,刑法修正案草案中的问题,关系到如何保护我们国家的社会秩序,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非常重要。此次研讨会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最后归纳起来还是希望立法机关来能够全面综合地参考。有些意见涉及到修改条文的体系问题,有些涉及到根本的刑事政策导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做专题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一处处长许永安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处长黄应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宋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志坤

  此次研讨会受到了新闻媒体单位的关注。《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和《法制晚报》等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参加并报道了会议研讨内容。

  研究部张锋处长及孙立军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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