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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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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学会拟调整内设机构

时间:2013-09-09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了适应新时期法学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法学会机关的主要职责任务,内蒙古法学会参照中国法学会机构设置,结合我区实际,拟将现有办公室、研究部、对外联络部、会员部等四个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会员服务部、学术交流部、法律服务部、信息调研部五个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将陆续组建若干中心,面向社会服务。新的内设机构职责将调整补充如下,望有关部门、单位和学会会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办公室

  负责法学会机关文电、人事、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的筹备,记录、发文、督办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录音、照相、摄像及音像资料的编辑工作;负责财务、房产、基建、设备、后勤管理和社会事务的协调工作;协助学会领导协调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主任:李先锋 电话:6915141

  会员服务部

  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服务及会费收缴工作,建立会员电子档案和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负责协调推动盟市、旗县市区成立法学会,指导各专业研究会和盟市法学会会员的发展,建立“会员之家”,组织开展对会员、联络员的培训、考察和联谊活动;负责动员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法学研究工作,募集法学研究发展基金;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筹备工作。

  主任:奇小林 电话:6932467

  学术交流部

  负责组织推动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和社团法学会建设和管理,了解和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开展同境内外法学团体和法律团体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参与区内外学术论坛,开展合作项目,评审、奖励杰出法学家和优秀学术论文;负责法学法律职业素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法学法律学者专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平安建设工作。

  主任:白雪岑 电话:6932467

  法律服务部

  负责组织、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法学会系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论证、诉讼服务,重点加强对会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负责与维稳、发改、住建等部门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主任:邱元明 电话:6296361

  信息调研部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法学会研究活动,制定重点选题规划和计划,开展重大课题立项、招标、评审、奖励工作;负责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负责组织、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草拟、论证 工作;负责《法学研究》、《学会动态》、《法治大参考》的编辑和发行工作;负责学会网站的经营和管理。

  主任:白慧增 电话:62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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