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7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今年以来,南平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重视支持下,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创建县级法学会,取得明显成效,至11月,全市10个县(市、区)法学会已全部成立。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年初,市委政法委就把县级法学会的建设列为今年政法工作要点的内容,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通知》,并将各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作为年终综治检查考评的内容之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国旺多次在委务会及县(市、区)政法委书记会上强调,要求各地要抓紧县级法学会的成立工作,安排专人抓好落实,积极发展会员,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县(市、区)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成立筹备小组,做到“一个领导负责,一个小组筹备,一套计划推动”,定期查进度,抓落实,使筹备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所有县级法学会的创建工作都经各县(市、区)常委会研究,为法学会成立及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打好基础。二是学习借鉴,统一认识。为了做好县级法学会的创建工作,采取“走出去学习,多渠道交流,互相学习借鉴”的做法,组织部分县(市、区)分管领导到省法学会和厦门市法学会学习调研,并积极向宁德、漳州、三明、泉州等设区市法学会学习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成功经验,统一了县(市、区)抓好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浦城县在全市率先成立法学会时,市法学会组织其他县(市、区)法学会筹备小组成员前往观摩学习了解有关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三是细化指导,抓好落实。市法学会领导经常深入各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在筹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中做到“统一标准与当地实际结合,把关指导与解决问题结合,建立机构和建立机制结合”,统一制定了一套包括发展会员、开好法学会成立大会等工作标准,也对法学会今后的工作机制提出了要求,促进法学会规范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