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06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2月25日,浙江省长兴县法学会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湖州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喻运鑫到会致辞并为县法学会授牌,长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兴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和常务理事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县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长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威当选为会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尚亿强当选为常务副会长。
喻运鑫同志对长兴县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就做好法学会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牢记法治使命,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信心。建设法治中国是党在领导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得出的结论。长兴县法学会应当为建设法治长兴、法治浙江乃至法治中国添砖加瓦,作出应有贡献。
二要把握工作定位,变书本法律为行动中的法律。作为县级法学会,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全体会员要贡献智慧,变书本上的法律为行动中的法律。法学研究要结合县情实际,从中心工作的推进、公正司法的实现、百姓现实需求出发去发现和解决问题,以“有为”赢得“有位”。
三要满足群众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和保障。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根植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人心安定、社会和谐。要动员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积极营造遇事找法、办事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要完善动力机制,激发广大会员的创造活力。视条件成立专业研究会,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研究。要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优化各项服务保障,通过开展多形式培训来提高会员的研究能力。要积极倡导县内外的交流、研究者与实务者的交流、研究者和决策者的沟通,不断丰富思想,激发创造活力。
新当选的长兴县法学会会长夏威同志就开展法学会工作强调了四点:
一要把握正确方向,找准工作定位。自觉将法学会的工作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中来审视,增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学会发展。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县法学会建设与平安长兴、法治长兴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三要着眼工作实践,推进法学研究。要抓住法学领域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侧重于应用对策研究,切实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法学研究的着力点,积极为促进长兴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流队伍。积极创新法学研究机制,加强与上级和兄弟县区法学会的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法学会建设成为全县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