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04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南通海门市法学会积极推进专业研究会建设,切实落实工作人员、活动场所、工作经费和章程制度,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会在研究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海门市在去年成立法学会之际,同时成立了依托市检察院的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依托市法院的民法、民诉法学研究会,依托市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法学研究会以及依托市调处中心的大调解法治化建设研究会。市法学会督促各专业研究会落实专门的办公活动场所、工作人员,并制定了活动章程和工作制度,确定了今年的研究课题,切实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制度。在此基础上,市法学会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专业研究会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拓展法学交流,扩大法制宣传,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